世人都犯了罪(罗马书2-3)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令人遗憾,这样的破裂也发生在保罗自己的工场、基督徒教会里,特别是在罗马的基督徒之中。虽然同是属神的子民(罗马书9:25),「奉召作圣徒的」(罗马书1:7),但罗马的基督徒彼此的关系也处于破裂之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犹太人和外邦人基督徒之间彼此论断,认为对方不合乎自己的期望。保罗提到:「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上帝必照真理审判他」(罗马书2:2)。每一边都说他们知道神会怎么判断,都自以为是神的代言人。宣称自己为神代言人,让他们说的话成了偶像;无论偶像崇拜多细微(与神关系破裂),都会导致论断(与他人关系破裂)。

两边都错了。事实上外邦人和犹太人都远离了神。外邦人,应该可以在受造世界之中看出神在一切事上掌权,但是却选择去敬拜偶像、由此根本的错误产生了种种破坏行为(罗马书1:18-32)。在另一方面,犹太人自以为是属摩西律法(Torah)的子民,因而变得好论断、伪善、自以为是。保罗对两边的看法是:「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马书2:12)。

但是问题的症结并不是两方误解了神的看法。问题在于两边彼此论断,破坏了神在当中设立的关系。明白保罗的话语中“论断”的意义,非常重要。论断导致破裂的关系。在罗马书1:29-31中提到的各种过犯,并不是我们关系破裂的原因,而是结果。我们关系破裂的原因,是偶像崇拜(与神的关系)和彼此论断(与人的关系)。事实上,偶像崇拜也是一种论断——论断神不够好,我们还可以自己创造一个更好的神。因此,保罗在第2、3章中,最关切的就是我们对彼此的论断:

你这论断人的,无论你是谁,也无可推诿。你在甚么事上论断人,就在甚么事上定自己的罪;因你这论断人的,自己所行却和别人一样。我们知道这样行的人,上帝必照真理审判他。你这人哪,你论断行这样事的人,自己所行的却和别人一样,你以为能逃脱上帝的审判吗?(罗马书2:1-3)

如果你想要知道什么事情让我们需要救恩,按照保罗的看法,答案正是我们的论断和偶像崇拜。 虽然我们无权论断,但我们论断他人;我们觉得把神审判的权柄抓在手了,好像要为神主持正义一样。套用一个现代的比喻,这就好像最高法院推翻了最低层级法庭腐败法官的判决,但这个低层的法官甚至根本就不具备审判权。

这是不是说基督徒就绝不能评断他人的行为、或是在工作中反对他人?当然不是。因为身为神的代言人,我们有职责评定在我们职场发生的事是顺应、还是抵挡神的心意,然后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参阅罗马书12:9-13:7,有更多保罗所举的例子)。一名监督人员可能需要训练、或是开除一名工作表现不佳的员工。员工可能会需要越级上报违反工作伦理、政策的状况。老师也可能必须给学生一个不高的分数。选民或政治从业人员可能需要反对一个候选人。行动派的人士可能需要抗议公司或政府的不公不义。学生可能需要举发其他学生作弊。虐待或歧视的受害者可能需要与施暴者切断关连。

因为我们工作的成果和职业操守都要向神负责,我们当然需要评定其他人的所作所为、所思所想,然后采取行动避免不公不义、完成美好的工作。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论断他人不配做人,只有我们才是道德高尚的优秀人士。就算在反对他人的时候,我们也不一定是在论断他人。

有时候这真的不容易分辨,但是保罗给我们一些非常实用的指引:尊重其他人的想法。神如此造人:「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罗马书2:15)。如果他人是诚心诚意按着自己的心意而行,那么论断他们并非你的职责。但是,如果你把自己当成道德崇高的优秀人士,谴责他人依循自我中心的道德指标,那么你可能就是「无可推诿」(罗马书2:1)的在论断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