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为了神家的秩序而工作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三封教牧书信的每一封都采用了使徒保罗给他的某位同工提出忠告的书信形式。[1] 在提摩太前书里,保罗指导他的年轻同工提摩太如何治理教会,并处理假教师。然而,书信的最后一句话“愿恩典归于你们[复数]”(提前6:21)表明了保罗打算让在以弗所的全体教会成员读到这封信,好让所有人都能从保罗给提摩太的忠告中得益。

因为这些书信都具有一些共同的主题,所以我们将结合这些书信中相关的经文来讨论。相应的主题将根据其在教牧书信中出现的先后次序来依次讨论。

This discussion will assume Pauline authorship of the Pastoral Epistles, although this is not critical for applying the letters to the workplace. For a thor­ough discussion of this perspective on authorship, see William D. Mounce, Pas­toral Epistles, vol. 4, Word Biblical Commentary (Nashville: Thomas Nelson, 2000), lxxxiii–cxxix.

在工作中保持信仰与行为的一致(提前 1:1–11, 18–20; 3:14–16)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提摩太前书中一个反复出现并被强调的主题是:信念和行为的紧密关系,或者说是教导和实践的关系。完善的或“健全的”教导可以引向敬虔,而错谬的教导往好里说是没有果效的,往坏里说就是有毁灭作用的。从书信的开始,保罗就督促提摩太要“嘱咐那几个人不可传异教”(提前1:3),因为这些异教,和荒谬无凭的话语、无穷的家谱一样,不能推进“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1:4)。

虽然保罗所说的是完备的教义对于教会的重要性,但是他的教导也适用于职场当中。持续质量改进协会的创始人之一,爱德华兹.戴明,声称他的方法是一个“深层知识的系统”。他说,“一旦个人明白了深层知识的系统,他将会把它的原则应用于与其他人的每种关系中。他将为自己的决策判断以及他所属组织机构的变革提供基本准则。”[1] 最深邃的真理知识在任何组织机构中都是至关重要的。

约翰逊(Luke Timothy Johnson)把提摩太前书1:4解读得更为显明,“凭着信心理解管理现实的上帝之道” [2] 教会按照——或者应该按照——上帝的道来管理。此话很少人会有异议,但是其他的组织机构也应该根据上帝的方法来管理吗?第一世纪的希腊-罗马世界相信社会应当根据“自然”来管理。然而,如果自然是上帝的创造,那么上帝管理创造的方法也应当在社会管理中表现出来。正如约翰逊所评论的,“在上帝的旨意和社会的结构之间没有根本性的鸿沟。'家庭'(oikos)和'教会'(ekklēsia)之间的结构不仅是彼此相连的,而且都是上帝在世界上治理的一部分。”[3] 职场、家庭和教会都反映了独一的创造秩序。

真正认识上帝之道,对所有职场工作来说都至关重要。举个例子,“创造”的一个突出主题是:人类被造时是良善的。后来人类犯罪堕落了,而基督教的核心真理之一就是耶稣来救赎罪人。因此,工人都是会犯罪的人,但同时也可以经历救赎,成为上帝所希望的好人。我们需要把有关良善、罪和救赎的真理,作为要素融入到组织机构的实践中去。如果假定人类都是好人,不是罪人,那么无论是教会还是其他工作都无法有效地运作。帐号需要被监察,性骚扰需要被阻止,客户服务需要被奖励, 传道人、牧师和执行官需要被监督。同样地,不管是教会还是其他职场都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凡犯错或犯罪的人就应当被自动地抛弃。我们需要提供补救的机会,提供改过自新的实际帮助。在教会,我们关注的是属灵的和永恒的救赎,而非教会的职场关注的则是和该组织使命有关的、有限的补救措施。相对于立刻解雇的做法,尤其是在西方,保留观察期,提供工作表现提升计划,提供再培训,调配其他工作岗位,提供导师指导和雇员协助项目等都是一些职场“救赎性”实践的例子。当然,由于组织类型的不同,使命的不同,周边文化、司法和经济环境的不同,以及其他因素的不同,实际具体的“救赎性”做法会相应地有区别。

如果基督徒在工作中想要明白上帝期望他们以及身边的人如何行事为人(提前3:15),那么他们必须明白并相信圣经中上帝的启示。真理必引向爱(提前1:5),而错谬的教义则只生“辩论”(提前1:4),“纷争”(提前6:4)和属灵的毁坏(提前1:19)。对上帝之道的认识,正如祂话语所启示的,不能单单限制在圣经学者的范畴之内,对圣经的理解也不是单单与教会内部有关。基督徒工人也必须理解圣经,以至于他们可以在世界中按照上帝的旨意,为了祂的荣耀而经营。

伦理与品牌 (点击阅读)

当领袖们和工人们只是根据公司政策的字义,而不是根据其精神来运营时,会有什么危险呢?史提夫.布洛克用自己个人的经历描述了伦理对于健全的商业运营的价值。[4]

任何基督徒,不管在组织机构身处何种职务,其实都担当着领袖的角色。公司执行官通常拥有最大的机会来塑造一个组织机构的策略和结构。所有的工人都有持续不断的机会可以发展友好的关系,提供优良的产品和服务,行事正直,帮助他人发展才干,以及塑造紧密工作小组的文化。每个人在工作中都有一个影响力圈子。保罗建议提摩太不要让自认为低下的身份阻碍了他发挥影响力。“不要叫人小看你年轻,总要再言语、行为、爱心、信心、清洁上,都作信徒的榜样”(提前4:12)。

有趣的是,我们发现,一些现代企业已经意识到这种情况了。许多的组织机构拥有“使命宣言”和“核心价值”, 这些字词之于世俗的组织而言,大致和教会所说的“信条”或“教义”类似。各种组织机构也像教会一样,都在密切关注文化。这进一步证明:工人相信什么,组织机构教导什么,会影响人们如何行事为人。基督徒在工作中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力地塑造我们所在组织机构的价值、使命和文化。

W. Edwards Deming, The New Economics for Industry, Government, Edu­cation, 2nd ed. (Cambridge, MA: MIT Press, 2000), 92.

Luke Timothy Johnson, The First and Second Letters to Timothy: A New Translation with Introduction and Commentary, The Anchor Yale Bible Com­mentaries (New York: Doubleday, 2001), 149.

Johnson, The First and Second Letters to Timothy, 149.

Steve Brock, "Essay: Ethics and Branding," Ethix 66, October 1, 2009, http://ethix.org/2009/10/01/ethics-and-branding.

职场中如同教会一样需要祷告、和平和秩序(提前2:1-15)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保罗在这一章开篇写道,“我劝你第一要为万人恳求、祷告、代求、祝谢,为君王和一切在位的,也该如此”(提前2:1-2)。祷告的目的是为了让基督徒“可以敬虔、端正、平安无事地度日”(提前2:2)。据推测,第一世纪的统治者握有大权,可让基督徒的生活变得相当困难和坎坷,所以保罗劝基督徒要为他们的国家统治者祷告。祷告、和平和秩序是基督徒融入世俗世界的首要手段。

我们可以再次看见,保罗的教导根植于上帝的独一性,基督作为中保的唯一性,基督救赎恩典的普遍性,以及上帝愿万人得救的渴望(提前2:3-7)。基督是全地创造之主,是世人的救主, 他统管万有,包括每一个职位。基督徒应当在自己具体的工作场所为所有同事祷告,尤其是那些“站在高位”,具有统领角色的人。基督徒应当努力完成他们的工作,不妨碍他人的工作,不招来不合宜的自我关注,也不时常挑战权威,换句话说,就是“敬虔端正的”工作(提前2:2)。对于基督徒而言,这些和平而顺服的行为并不是出于惧怕,或是为了讨人喜欢,或是为了社会认同,而是出于对上帝已建立的秩序的健全理解,出于渴望他人能够“明白真道”(提前2:4)的意愿。正如保罗在另一处经文所说的,“神不是叫人混乱,乃是叫人安静”(林前14:33)。

然而这是否和我们应当身居前线,塑造职场使命和核心价值的责任相悖呢?有些基督徒尝试介入有争议的议题来塑造使命和价值,例如反对同性伴侣权益,排斥堕胎和节育手段的医疗保险,组织联合协会,展示宗教标志等。如果成功了,这种途径可能可以帮助塑造组织机构的使命和价值。但它也常常妨碍了他人的工作,破坏了和平,没有尊重领导的权柄。

我们需要的是一种更个人化、更深入的、更尊重人的方式来融入组织文化当中。与其在医疗权益问题上纠缠,基督徒们可以想办法与同事建立友谊,为那些面临人生重大决策的人提供辅导或智慧的建议吗?与其在言论自由和性骚扰的界线之间争辩,基督徒们倒不如优秀地完成自己的工作,吸引同事们来询问他们力量之源何在?与其在类似节日装饰等次要问题上辩论,基督徒们倒不如帮助改善职场上的核心活动,例如职业表现,客户服务,产品设计等,以此赢得周边同事的尊重?在回答这些问题时,我们要记得:保罗对提摩太的建议是平衡的,而不是自相矛盾。和周边的人和平共处,彼此合作,透过服侍而不是奴役他人来发挥影响力。这不正是那万王之王所做的吗?

正直和人际关系能力是领袖品质的关键(提前3:1-13,提多书1:5-9)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提摩太前书3:1-13的经文为人熟知,并与提多书1:5-9形成平行经文。提摩太前书3:1-7和提多书1:5-9都指出了长老和监督应具备的资格[1] 而提摩太前书3:8-13则描述了执事,包括女执事的资格。经文中提及了多种的品质,但贯穿其中的共同品质是道德正直、与人建立良好关系的能力。这两封信虽然将教导的恩赐作为作为长老应有的资格之一(提前3:2;多1:9),但在整体上并没有加以同样的强调。在所列出的品质中,我们再次发现家庭和教会的联系:看顾好自己的家被认为是看顾好神家的必要经验(提前3:4-5、12;多3;6;参看提前3:15)。我们将在下一个章节中再来更多地思考这一联系。

正如此前提到的,不同的组织机构有不同的使命, 因此,对领袖的要求也会不一样。如果把这段经文中提到的品质作为工作中普遍要求的话,这将是对经文的错误应用。举个例子,“端正”可能并不是对一个导游合适的要求。但是圣经为什么把道德正直和人际关系能力作为优先考虑的品质呢?相比具体的技能和经验而言,“无可指责”,“清洁的良心”,“凡事信实(或可靠)”等道德品质,以及“好客”,“不说谗言”,“温和”等关系型品质,乃是更加持久突出的品质。

如果教会领袖需要这些品质,其他职场的领袖是否也一样呢?最近几年,少数商界领袖和政府官员在道德及关系上的失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使得大多数工作场所更为看重正直、品格和人际关系这些品质。在工作培养与选择合适的领袖,与在教会中一样重要。但是,当我们为工作和职业做准备时,我们是否需要像发展专业技能和积累资格证书一样,投入一部分努力来发展自己的道德品格和人际关系能力呢?

有意思的是,许多早期教会的领袖同时又是职场领袖。吕底亚是昂贵的紫色布疋经销商(徒16:14,40);多加是一位服装制造者(徒9:26-41);亚居拉和百基拉是织帐篷的(或皮革制造者),后来成为保罗的商业伙伴(徒18:2-3)。他们在职场上业已证明自己的果效并赢得广泛的尊重,以后在教会的工作也很有果效。这可能是因为教会、职场和政府领域要求领袖所具备的基本素质有许多的共同之处。

See Philip H. Towner, The Letters to Timothy and Titus, New International Commentary on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6), 246–47, for a brief discussion of the terms “elder” (Greek presbyteros) and “overseer” (episkopos).

上帝的创造本为良善(提前4:1-5)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提摩太前书肯定了“管理现实的上帝之道”,这一神圣的命令为基督徒们在家庭和教会中——依文中的逻辑,也包括在职场中——如何行事为人提供了指示。对上帝创造秩序最清晰的肯定出自提摩太前书4:1-5。在提摩太前书4:4,保罗清楚地宣告:“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这直接明了地呼应了创世记1:31的经文,“神看着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在这封书信的语境中,对创造全然正面的赞美,是为了对抗那些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的假教师(提前4:3)。保罗反对他们的教导,宣称这些事物都应当凭着感谢的心来领受(提前4:3, 4)。食物和其他一切上帝所造之物一样,因着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都成为圣洁的了(提前4:5)。这并不是说上帝的创造本来不好,是上帝的道和人的祈求使之成为好的了;而是说,若以感谢的心认同上帝是创造主,是万物的供应者,基督徒可以将受造之物——例如食物——分别为圣,尊荣上帝。作为基督徒,我们甚至吃喝都可能荣耀神(林前10:31)。

这里对创造的肯定意味着:没有任何一样被造之物是天然邪恶、不可用来工作的;只要没有违背上帝的旨意,也没有任何一份和被造物有关的工作是基督徒不能接受的。换句话说,一个基督徒可以挖井、设计电脑芯片、洗厕所、登月球、修手机、种庄稼或者砍树,并以此荣耀上帝。这其中没有任何一种工作或材料天然是邪恶的。事实上,每一份工作都可以讨上帝喜悦。现代西方社会中的人们不像古代希腊和罗马人一样纠结于禁欲主义,似乎凭着直觉就可以理解这一点。但是,提摩太前书4:4甚至要提醒我们,不要把物质世界视为道德中性的领域,也不要把技术之类视为天然邪恶的事物。上帝所造之物的全然美善,让我们可以在上帝手中接受万物,在喜乐的自由里生活和工作。

良好的关系从真诚的尊重而来(提前书5:1-6;多2:1-10)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提摩太前书4:6-16,全是保罗给提摩太的具体指引。记得敬虔的操练是职业发展的关键元素,这对于基督徒工人而言是极有帮助的(参看提前4:8)。但是我们将快速地从这一章过渡到下一章,也即进入到提摩太前书5:1-6:2一节。顺便提一下,这一部分经文和提多书2:1-10有不少相似之处。作为教会的一员,我们不该剥削教会里的其他人(参看提前5:16,6:2),而是更努力工作,祝福他人。这对于职场工作也同样适用。

实际上,这两段经文特别描述了在上帝家中,男人和女人、年老的和年轻的、主人和仆人等应当如何行事为人。提摩太前书这一章开头的两节是很重要的经文。“不可严责老年人,只要劝他如同父亲,劝少年人如同弟兄,劝老年妇女如同母亲,劝少年妇女如同姐妹。总要清清洁洁的。”这一命令并没有抹去家庭和教会之间的差异(正如提前5:4,8所表明的),但它确实表明:那些我们在最亲密的家庭关系中所看重的良善、怜悯、忠诚和清洁,也应当成为我们在神家,也就是教会中的人际关系的特点。

保罗关于“全然清洁“的劝诫提醒我们:像在家庭和教会中一样,在职场中也可能会有越过性界线的行为。在职场中,可能人们不会质疑性骚扰——那些没有受到过性侵犯的人有时甚至不会留意。我们若更加留心关注职场中男性和女性的待遇,质疑那些不合宜的、侵犯性的言语和行为,就可以在任何一种工作中带去祝福。

把职场看作是家庭是否合适呢?答案既不是,也是。不是,因为正如电视连续剧“办公室(The Office)”风趣地表现出来的理由一样,职场毕竟不真的是家庭。职场以各个成员完成自己所扮演的角色为条件。不像家庭成员,职场中不被管理层认可的雇员会被解雇。雇佣关系不是永久的,不是“你本来不配,却无缘无故拥有的”。[1] 假装职场就是家庭,乃是一种天真无知,甚至可能是有辱于人的做法。

但是在某种层面上,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彼此相待时应有的尊重、委身、开放的沟通和关心,职场可以说像是一个家庭。假设别人知道基督徒像对待家人一样对待同事,这可能会成为教会救赎事工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举个例子,有经验的工人做导师,给新入职的同事提供指导是一个非常有价值的服侍, 就好像父母投资在他们的孩子身上一样。正如我们保护家人远离恶言和恶行一样,基督的爱也激励我们向职场上的同事做同样的事情。当然,我们决不能以为与家人(或教会成员)相比,我们在工作中可以较不尊重和关心他人,从而对他人恶语相加或进行剥削。相反,我们应当尽力爱我们所有的邻舍,包括职场中的同事,如同爱家人和爱自己一样。

Robert Frost, “The Death of the Hired Man,” line 125, in North of Boston (New York: Henry Holt, 1915).

敬虔加上知足便是大利(提前6:3-10,17-19)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提摩太前书的最后一章是给富足基督徒的有力敦促和警告。(我们将跳过保罗在11-16节及20节中针对提摩太个人处境的提醒。)提摩太前书6:3-10和17-19节对职场工作有直接的应用意义。然而,在阅读和应用这些经文时,我们必须避免两个常见的错误。

第一,这段经文并不是教导敬虔本身没有“益处“可言。当保罗写到,那些“坏了心术,失丧真理”的人“以敬虔为得利的门路”(提前6:5),他所谴责的是这样一种思想模式:认为敬虔必然带来今世的金钱利益,或者认为追求敬虔应当是为了得到立刻的金钱利益。这想法的愚蠢体现在三个方面:

  1. 上帝常呼召圣徒在世上经受物质的缺乏,故此,上帝的子民不应该把他们的盼望建立在“无定的财宝“上(提前6:17)。
  2. 尽管有些人在世上的确得到了大量财富,这些财富也是短暂的,因为正如约翰.派博所说的,“灵车后面不会拖着你的全副家当。”(提前6:7)[1]
  3. 贪恋财富引向罪恶、叛教、毁坏和灭亡(提前6:9-10)。

但是,请认真留意,保罗鼓励他的读者要明白的是:当敬虔和对基本生活需要的知足结合时,会带来“大利”(提前6:6,8)。我们的上帝是一位“厚赐百物给我们享受的神“(提前6:17)。保罗嘱咐富有的义人“要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乐意供给人“(提前6:18),而不是卖掉所有的成为穷人。他们要在好事上富足,以至于可以为自己“积蓄美好的根基,预备将来,叫他们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6:19)。换句话说,敬虔的确是获利的方式,只是这种获利要理解为在上帝面前的生命和祝福,而不只是在世上拥有更多钱财。保罗在提摩太前书6:18-19中的警诫和耶稣的教导很相似,“只要积攒财宝在天上,天上没有虫子咬,不能锈坏,也没有贼挖窟窿来偷“(太6:20;太19:21;路12:33)。

第二个错误是要避免认为,这段经文及其对贪恋钱财的谴责是指任何基督徒都不应当寻求升职或提拔,或任何基督徒商人都不应当努力盈利。人们想要获得更多钱财的原因很多,有些原因是不好的,但有些原因却是好的。如果有人想获得更多的钱财,是为了追求金钱带来的地位、奢侈和自我吹捧,这段经文所谴责的就是这样的行为。但是,如果有人想赚更多的钱来为家属提供足够的资金,更多地为基督的事业付出代价,或者投资创造商品和服务,让社区茁壮成长,那么想要更多的钱就不是邪恶的[2] 。拒绝爱金钱,不是反对在工作场所取得成功或有利可图的一切愿望。

John Piper, Desiring God: Meditations of a Christian Hedonist, rev. and exp. ed. (Colorado Springs: Multnomah, 2003), 188.

See Wayne Grudem’s important book, Business for the Glory of God: The Bible’s Teaching on the Moral Goodness of Business (Wheaton, IL: Crossway, 2003), for a more detailed account of this asser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