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受苦(使徒行传20-28)
保罗非常需要勇气,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工作将会面临极大的苦楚。他提到:「在各城市圣灵都指示我,有监狱和灾难等着我」(使徒行传20:23)。他遭到绑架(使徒行传21:27),被打(使徒行传 21:30-31; 23:3),威胁(使徒行传 22:22; 27:42),多次被捕(使徒行传21:33; 22:24, 30; 23:35; 28:16),官司控告(使徒行传21:34; 22:30; 24:1-2; 25:2,7; 28:4),法庭询问(使徒行传 25:24-27),嘲弄(使徒行传26:24),无人理会(使徒行传27:11),船难(使徒行传27:41)还被毒蛇咬伤(使徒行传28:3)。传统认为,保罗最后因为他的工作而被处死,虽然这一点圣经里并没有多少地方提到。
在破碎的世界中,领导会承受痛苦。不能把受苦当作领导职位的关键元素之人,无法成为领导者,至少不是神所要的那种领导者。从这一点,我们看到罗马权责系统完全错误的地方。罗马的权责体系架构,是要让有责有权的不必受苦。举例来说,只要有权,就可以逃过身体的刑罚,就像我们看到,保罗的公民资格(一种权利,虽然是从家族中继承而来的)是唯一可以保护他免受任意虐待的身分(使徒行传22:29)。然而,保罗却欣然接受身体和其他方面的痛苦,将其视为像耶稣一样领导的必经之路。今天,我们可能为了和古罗马人同样的理由而钻营成为领导者——为了要避开苦难。我们可能成功的赢得权力,可能让我们免于这世上的伤害。但是,如果我们不想或多或少承受一些伤害,那么我们所领导的人也无法得到什么益处。如果我们担任领导,无法使众人得益处,那么这就不是神所要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