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论

文章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韦恩(Wayne)在盘算自己面对汽车的困境时,想知道有没有任何简单的规则或命令可以帮他决定做正确的事。 有一个明显的起点--地上的法律是否提供了明确的答案? 是什么法律? 

韦恩依法承担的是什么义务?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韦恩知道(新西兰的)《消费者保证法》给予买车的客户六项保证。 关键是车辆必须具备合适的质素。 车辆必须 :

    切合车辆类型的通常用途

    有惬意的面漆和外观

    没有轻微损毁

    安全

    耐用-换言之,车辆在售后可正常使用一段合理时间

    必须考虑车辆的年龄和价格,以判断车辆质素是否可以接受

那么怎样才是购买后的「合理」时间呢? 这明显没有清晰的答案,所以韦恩的法律义务也未能准确厘清。 但是,对于车龄7年,中等里数,如韦恩所售出的Camry,三个月或5000公里(km)可视为「合理」时间,韦恩有必要承担法律义务修理汽车。 客户可能会认为六或十二个月都算合理。 然而,长达十二个月的时间不太可能获得法院支持成为判例。

韦恩问客户在过去十二个月驾驶了多少公里。 答案是22,000公里,这暗示韦恩没有法律义务修复故障。 售后时间及行车里数,两者都远远超出了这种车龄及里数的汽车的「合理」保修范围。

法律及/或道德命令?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即使韦恩(Wayne)确信自己没有任何法律义务付款修理,但他并不认为事件就此结束。 他知道法律和道德不尽相同。 为了保障大众,法律通常界定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韦恩想起一位朋友最近告诉他的一件事,某公司的董事会正在商讨一项业务计划,初步讨论提案是否合法,并且很快清楚该计划为法律所容许。 但一位董事随后问:「计划合法,但是对吗?」

韦恩的朋友说:「董事的问题,随即令大家沉默了很久,因为大家都知道答案是『不』,甚至未有时间讨论因由。 」

韦恩知道,法律条文显然不够。 但是,要超越法律底线思考始终不容易。 公司应依循哪些更高的标准呢? 曾经有一段时间,基督教的道德原则提供了更高的标准,即使未为西方社会普遍认可,也被广泛接受。 在美国,大型连锁百货公司美国彭尼(JC Penney Company)以「黄金法则商店」闻名,公司当时认为应该以圣经诫命做客户服务决策是合适的。 毫无疑问,坚信单一宗教或哲学的社会,曾经沿用(或仍然沿用)类似的行事方式。

随着西方社会的世俗化,以宗教为道德基础渐渐不为企业所接受,却没有其他公认的道德指引取代圣经伦理从前的地位。 这整体意味着,除了守法之外,就没有任何道德指引。 对于许多商学院来说,这就是讨论伦理时遇到的难题。 为了维护其世俗地位,免生偏袒或免受宗教干预,企业常常忽略了道德和价值观,枉费心机于法律事物。 上层公司董事之间的讨论证明了这种态度的不足,他们都知道出了问题,却无从讨论。

法律以外的命令

尽管困难重重,基督教徒的道德理论,仍在于寻求神黑白分明的诫命。 例如,有时不难找到关于工作和就业问题的圣经经文。 有时却又很难找到适当的圣经经文,理解并加以运用。 我们如何知道哪些规矩和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应用圣经也有许多不同的方式。 

那么,韦恩可以从哪里开始为他的困境寻找出路呢?

每个场合都有其规则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韦恩逼于无奈向书架求助。 赫然瞥见一个标题,可能正是他想要的东西 - 《商人的主题圣经》。[29]

翻阅后知道这本书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作者找寻明确的圣经经文,为我们所面对的具体工作问题提供守则。

韦恩细阅书本。 作者迈克‧默多克(Mike Murdock)在书中列举了圣经中的1550节经文,「为当今商业世界中每天遇到的处境和状况提供神的见解。 」再按不同境况分成章节,例如:「您的态度」,「您的工作」,「您的日程」,「您的家庭」,「您的财务」,「商人和诚信」或「当客户不满意时」。[30]

 将近100个主题,涵盖了广泛的常见商务状况。

在查看某些章节时,韦恩留意到作者并未尝试概述任何特定的决策方法,只列出每种情况适用的圣经经文,不作任何解释或评论。 言下之意,经文直接适用,不言而喻。

韦恩发现了一些初步认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主题:

  • 「当顾客不满意时」包括提摩太后书2:24之类的经文:「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的待众人,善于教导,存心忍耐」和路加福音6:35:「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 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 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

  • 「商人与诚信」引用诗篇112:5:「施恩与人,借贷与人的,这人事情顺利。 他被审判时候,要诉明自己的冤。」    

  • 「商人与谈判」包括提摩太后书1:7:「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31]

仔细检视下,韦恩发现这种随意选录的圣经经文作用不大。 提摩太后书2:24似乎与提摩太后书1:7提出的建议相反。 无论如何,1:7是关于教学而不是退款。 路加福音6:35是关于敌人而不是顾客。 这些经文似乎并不适用于韦恩的情况。 其实这个方法有问题,其一是,如果我们认为圣经就是所有难题的「答案」,不知不觉间就会把经文抽离原文,歪曲作者原意。(通常称为"断章取义")

当大家由「问题」出发,继而向圣经寻求「答案」时,根本是本末倒置。 隐忧是大家索性各取所需,只采纳惬意经文,而忽略其他一切,忽视了圣经的真理,也略过了一读再读时显而易见、贯彻始终的主题和信息。

例如,当韦恩仔细阅读「当客户不满意时」一节时,留意到路加福音21:19中的经文:「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或作必得生命)。」当他读到经文所属的这个段落时,就意识到经文与业务上不满意的客户毫无关系。 路加正在引用耶稣对信徒的说话,告诉他们因信仰而遭受逮捕逼迫时可以怎样做! 经文与上文下理脱节,犹如韦恩读过很多的其他章节经文一样。

另一个隐忧就是要为每种场合找出一条圣经规则。 这做法很容易沦为还原主义和法制主义。 只要看看文士和法利赛人便知。 竭诚服从神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将法律铺叙成一套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具体准则,最后却令他们对自己的法制和傲慢视而不见,反而远离神。 

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批评听起来很严厉,这里却有必要概括指出,他们的努力值得尊重。 他们是少数企图将信念应用到人生(包括商务)的人,明白到信仰不仅仅是圣殿的敬拜礼仪,及犹太教堂的聚会。 他们试图寻找虔诚生活各方面的定义。 问题是,他们唯一懂得的方法就是为每种场合订立规条。 这导致规条激增,超出了圣经的实际主张,却仍未能涵盖所有情况。

以文士和法利赛人希望落实守安息日的诫命为例。 在试图确立落实诫命的规条时,他们完全未能领略仪式的真义,甚至谴责耶稣敢于安息日治病! 他们受自己制定的规条所束缚,他们的规条妨碍他人落实诫命,于事无补。

因此,试图根据圣经制定一本守则大全,以应对工作环境中一切意料之内的道德困境,没有可能,也没有意义。 圣经不仅不能解释商界出现的成千上万种情况,即使强行用圣经去解释,也有歪曲圣经原意的风险...... 更糟的是,贬低了圣经,也完全误解了圣经。

尽管《圣经》不能也不应变成市场上的道德操守大全,但它的确包含着一些重要且合适的命令/规条。 圣经有许多易明易用的说法。 况且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并非每次都是复杂的。 在许多商业活动中,识别圣经的忠告并不困难。 如果圣经叫我们(例如:歌罗西书3:22)要全心全意地为我们的肉身的主人工作(类似「老板」),那我们就要照做。 如果圣经叫我们不要懒惰,不要逃避赚钱的责任(例如:帖撒罗尼迦后书3:10-12),那就是我们的目标。 当圣经叫我们处理冲突时,要直接与冒犯我们的人对话,那就是我们的准则。 当圣经叫我们不要偷窃,不要诋谵别人,我们就要严守这些诫命。

Mike Murdock, The Businessman's Topical Bible: Wisdom and Inspiration for Today's Businessman (Tulsa: Honor, 1992). There's also a companion Businesswoman's version.

Each "chapter" within the sections is headed up, "When..." or "The Businessman and ...." For example, "When a customer does not pay his bills" or "When you face illegal or unfair competition" or "The Businessman and Negotiation," etc.

Murdock uses the NIV in each of these verses.

大原则?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大原则?

失望之余,韦恩(Wayne)把书放回书架。 这时,书架放着另一本书,标题引起他的注目-–  Business ByThe Book [32]

韦恩深感兴趣,信手拈来翻阅,发现作者拉里· 伯克特(Larry Burkett)的方法就是找出圣经中的原则。 书中的原则是指比规则更广泛、更笼统的戒律,可是这些戒律仍以圣经衍生的诫命为主,只是关于行善。

韦恩留意到这本书的副标题是「给男女商人的圣经原则完整指南」,感到有趣就开始阅读。 显然,《经商指南》一书假设神原则上已订定了所需的道德指导,助人「以神之道营商」。 根据伯克特的说法,圣经已包含成文法则、诫命和原则,「为神营商的子民提供祂的计划」。 [33]

道德原则以十诫为基础--而伯克特认为十诫就是区分神子民与其他人的最低标准。此外还有「其他最低标准令神信徒在商业世界中与众不同。」[34]

在这方面,伯克特制定了六个基本圣经商务最低标准。就是:

  • 在营商中反映基督

  • 承担责任

  • 价廉物美

  • 欠债还钱

  • 善待员工

  • 待客以诚

这些规则并非出自圣经,而是拉里· 伯克特直接从圣经规则演绎出来的原则。作用是涵盖更多职场上出现的实际情况,因为原则没有个别规则那么狭隘。

这对韦恩有帮助吗?

显然,「价廉物美」和「待客以诚」两个「最低标准」切合韦恩的问题。 可是,认识这些原则虽然有用,韦恩仍然苦无对策。 此情此境,搜索枯肠也未能判断什么是「公平」对待,也不知道可以用什么程序来确定怎样才算公平? 他乐于认同伯克特的两个原则——但于事无补。 这是命令论的常见问题。 如果整套命令具体,就不可能涵盖世上千奇百怪的境况。 如果命令笼统空泛,则不可能为涵盖的问题提供切实的答案。 

然而,本书建议读者多找朋友讨论怎样才算公平,韦恩认为建议可取,因为可以建立一个旁观者清的社群,可解韦恩当局者迷的窘局。 这个做法有助抗衡无人幸免的强烈个人主义,并且令人认识到道德难题多数错综复杂,需要旁人的观点及援手。

韦恩不太醉心于用硬性规定方法使用圣经。 经文似乎会沦为一套容易理解的原则和规则,俨如「操作手册」。 可喜的是,《经商指南》之类的方法以认真的态度,在商业世界落实我们信

仰的影响,可悲的却是,方法只局限于建立有限的原则,而且只是伯克特的个别观点。 因此,一如很多其他类似书籍,这方法尝试总结圣经的营商之道,在某些问题上会有独到见解,常常给人希望,却不能一一实现。

Larry Burkett, Business by the Book: The Complete Guide of Biblical Principles For Business Men and Women (Nashville: Nelson, 1990).

Burkett, 15.

Burkett, 16.

单一原则或命令?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韦恩仍然纠缠于自己的困境,再次回到书架旁,看看还有什么有用的书籍,一眼就瞥见约翰· 麦克斯韦(John Maxwell)的《没有企业伦理这回事》!

约翰· 麦克斯韦认为大家令基督徒做决策过于复杂。 他相信圣经中所有的道德要求基本上可以简化为一项总体命令。 根据麦克斯韦(Maxwell)的说法,没有企业伦理这回事:制定决策只有一条规则。[35]

这是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宣布的「黄金法则」一「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NIV

这项准则(在这种情况下我希望得到什么对待?」)应主宰一切道德决策。[36]

麦克斯韦描述此规则为「知易行难」。 但他承认,还需要一些其他原则来解释规则牵涉什么,其中包括:

1    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    

2    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    

3    帮助未能帮到您的人。    

4    在容易犯错的情况下也要做对的事。 

5    辛苦也要信守承诺。    

尽管他没有明确引用圣经,麦克斯韦的方法显然源于马太福音7:12。[37]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这句话被称为「黄金法则」 ,而且麦克斯韦指出,这戒律的核心也存在于其他宗教和文化中,因此可把这个原则同样向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推许。[38]

麦克斯韦提到一些解释规则的原则,也显然是基于耶稣的登山宝训中的其他教义。 例如,「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似乎是马太福音5:43-48的理所当然含义,「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明显参考马太福音5:41。

以黄金法则营商有一点吸引着韦恩,就是法则建基于耶稣的教导。 鉴于大家经常回避耶稣及其道德规范而心中有愧,这法则令人耳目一新。

这如何帮助韦恩解决他的问题?

对韦恩而言,黄金定律无疑是立竿见影的原则。 这令他设身处地去想:「如果我是顾客,我想获得什么待遇?」而「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和「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等相关原则确实考验着韦恩,要他做得比法律要求的更多。 可是,麦克斯韦的方法仍然无助韦恩确定他应负责任的具体细节。

黄金法则无疑近乎耶稣的道德教义核心。 提升单一原则的意义既简单又吸引,而且在某些方面的确有用,另一方面却流于过分简单兼且虚伪失实。 麦克斯韦需要进一步补充检定规则,以证明此法则实际上正确。

麦克斯韦的一些基本假设也令人质疑,例如,他认为行善有利(至少长远而言),但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事实如此。[39]

事实上,正如斯科特· 蕾(Scott Rae)和黄健民(Kenman Wong)指出,如果此事永远(又或通常)真实:... ... 出于经济利益展望,几乎人人都会踏实行善,而不需要商业伦理的书籍或课程。[40]

麦克斯韦的方法还有另一个限制,它假定只有两个参与者参与决策(决策者及牵涉者)。 只要双方得益,黄金法则就断定是好事。 韦恩意识到,当下的情况确实如此。 但是,他又转而考虑许多其他要做的决定,间接受冲击的其他人,及/或对环境所受的影响。

例如,不久之前,韦恩出售了一辆大型四驱车。 他觉得的确用了黄金法则待客(给予尊重,给予最优惠价钱,披露所有相关信息等等)。 然而,在那次销售中,他忽略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就是这种高油耗的汽车会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We'll return to this point of Maxwell's in chapter 5.

Maxwell, 21.

The equivalent in Luke is 6:31 - "Do 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to you."

Craig Keener suggests that John Wesley may have been the first to call it this, in a sermon he gave in 1750. See Craig S. Keener, Matthew, IVP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Series (Downers Grove: IVP, 1997) 161.

三种平衡原则

回到目录 回到目录

韦恩很快无书可读了! 但是当他再次注视书架时,他留意到亚历山大· 希尔(Alexander Hill)的《正义商业:基督教的市场伦理》。[1]

希尔是商业和经济学教授,在这本书中尝试寻找介于简单的单一规则理论和其他较复杂的多种规则理论之间的中庸之道。

他的中心思想是商业中的基督教伦理不应建立在规则之上,而应建立在神永恒不变的品格上。 当我们学习和观察神的品格时,我们可以学习模仿神。 「与神的品格一致的行为就合符道德,不一致的就不道德。」[2]

因此,我们须要效法神的品格,按着这些原则行事。 这一点很少有人会争辩,但最大的问题是... ... 那么神是怎样的? 希尔的回答是圣经中经常强调的神的三个特征:

  • 圣洁
  • 公义
  • 慈爱

希尔给这些特征具体定义如下:

圣洁

追求圣洁要求专心一意,尊神为至高无上。 这意味着所有其他次要问题的也要考虑,例如:物质财富、职业志向,甚至人际关系。 追求圣洁关乎热忱、纯洁、负责和谦卑。

公义

「公义是通过订立一套互利互惠的权利和义务,为群体中生活的人维持人际关系的秩序。」[3]

两项基本个人权利是得到有尊严的待遇权利和行使自由意志的权利。 义务或责任(实际上是正义硬币的反面)要求我们维护别人这些权利。 权利和义务互相牵引,达致必须的制衡。 例如,工人有权利获得合理生活工资,意味着雇主有义务向雇员支付合理工资。 工人当然也要老实工作赚取工资。 正义是双向的。

慈爱

希尔承认,慈爱是公认的首要美德。[4]

但是,慈爱要由其他两个特征来缓和。 对于圣洁、公义、慈爱这个组合,慈爱的主要贡献是强调通过同情,怜恴和舍己而建立的人际关系。 慈爱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相反,破坏这些联系就造成痛苦。

三脚凳

希尔当时的观点是「如果商业行为反映了神圣洁、公义、慈爱的品格,那就合乎道德。 」[5]

(三个特征的次序没有特别含义,实际上完全相互交织。 )希尔用一张三脚凳图像示意。 如果大家要按照圣经营商,三个特征(凳脚)必须一视同仁,否则三脚凳就会严重失衡。 例如,过分强调圣洁会排斥了慈爱与公义,结果将是法制主义,自以为是的批评主义和自闭。

如果公义主导,结果可能令人刻薄、冷漠、互相指责。

当慈爱是主要唯一标准时,就没有其他道德指引教我们慈爱要有节制,事情很容易陷入纵容和偏私状况,任何人将《圣经》简化为特定情况应变守则,亚历山大‧希尔(Alexander Hill)都予以谴责。[6]

希尔也敏锐地意识到商业世界是复杂的。(韦恩对此表示赞赏!)

希尔的方法建立在三个原则上(神的品格所隐含的广泛命令),但他也经常考虑后果,特别是要确定能否达致公义。

韦恩如何从这种方法得到帮助?

韦恩(Wayne)努力忘记自己处境中圣洁为何,但他发现正义和慈爱两个制衡原则非常有用。 买卖关系中有什么特定权利和义务? 怎样回应客户的要求才对双方公道? 韦恩决定自己可能有责任为维修付款--尽管他认为客户也有责任付款。 公义是双向的,要对买卖双方都公平。

鉴于韦恩首先给了客户一个非常便宜的车价——利润微薄--他觉得要自己付全部维修费用不公道。 但慈爱的原则也令他仔细思考问题:「爱这个人对我意味着什么?」虽然同样没有明确的答案,问题促使韦恩考虑客户的个人财务状况。 高昂的维修费用会对这位客户有什么影响呢?

一般评论

希尔的方法有一个好处,用于考虑比较复杂的道德困境时,简洁而不流于过分简单。 比之单一「黄金法则」,「圣洁-正义-慈爱」的三脚凳来得更加谨慎而平衡,并且比我们先前看过累赘的多重规则方法好得多。

三脚凳的主要局限在于我们仍得面对剩下的难题,确定什么对买卖双方才算圣洁、公正和慈爱。 举例来说,当正义与慈爱有冲突时可以怎样? 何者要优先考虑?

不过,韦恩开始感到自己正在进步。 作出抉择明明不容易,但希尔的三脚凳尤其有用。 显然,无论采用哪套道德理论,识别相关规则与原则并取得平衡十分重要。 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计算不同行动方案的后果,以了解哪些决定的结果最慈爱、最公正、最神圣。

Alexander Hill, Just Business: Christian Ethics for the Marketplace (Downers Grove: IVP, 1997).

Hill, 13-4.

Hill, 34.

Although Hill does note that the two great commandments - love for God and for neighbour (Matthew 22: 37-39) - include holiness (making God our highest priority) and justice (taking others' interests into account). See page 47.

Hill, 15.

Hill,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