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及后果

文章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许多人把《十诫》和《圣经》奉为道德的圭臬,我们却惊觉圣经本身常常鼓励读者衡量行为的后果,先衡量后果再作决定。

例如:箴言充满了警示和应许——言简意赅地指出某些行动的可能结果。 例如:箴言14:14声明:「心中背道的,必满得自己的结果。 善人必从自己的行为,得以知足。」

耶稣也警告听众,要小心为自己的决定及后果权衡轻重。 「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太7:16)。 实际上,就某种意义而言,耶稣的一生和事奉就是为了众人受惠而作出决定的实例。

衪的八福也向听众展示了后果的隐喻层面——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 (太5:6)。 因此,登山宝训的其余大部分也是如此,例如: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太5:16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太5:25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 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报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处报答你)。(太6:3-4

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马太福音6:15

根据圣经考虑后果来作道德抉择是重要的方法。 但是,这种思维也埋藏着很多地雷,尤其是要回答这些问题:「什么是好?」「对谁有好处?」「目的良好就可以不择手段吗?」「处境会否影响什么是好的决定?」衡量好坏并不如想像中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