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与后果
因为许多人以圣经为守则,以《十诫》为伦理,所以发现圣经本身经常敦促读者作出决定前先考虑行动的后果,也许令人诧异。
箴言书反复作出提醒,充满了警告和承诺,用言简意赅的格言提出某些行动可招致某些结果。 例如,箴言14:14:「心中背道的,必满得自己的结果。 善人必从自己(的行为,得以知足)。」[1]
耶稣也警告听众要为其决定及后果权衡轻重。 在某种意义上,耶稣的一生和事工可被看作为「更大的利益」 所做的决定的活生生例子。 他的八福显示一个隐含的后果--如果您想「饱足」,就要先要饥渴慕义等等。 登山宝训的其他部分如出一辙,例如:
-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16)
-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 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5:25)
-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 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必报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处报答你)(6:3-4)
- 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6:15)
All verses NRSV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