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平衡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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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亚历山大‧希尔来说,基督教商业伦理的基础是神不变的品格。 [23]

人类应遵循的命令或原则由神的品格界定。 请注意,尽管希尔从神的品格开始,其方法却不被视为品格为本的道德,这容后再述。 这是因为在决定人应如何行事时,希尔的方法是制定规则和原则,规则和原则是命令伦理学方法的标志。 

圣经常常反复描述神的品格为圣洁、公义和仁爱。 我们的法律、规则和惯例也应带来圣洁、

公义和爱心。 希尔坚称,基督教伦理要求三个原则并重,始终如一。 就像三脚凳的脚,缺一不可。 对原则厚此薄彼,必会扭曲道德思想。 例如,过分强调圣洁,很容易令基督徒遗世独立,变成无能为力的孤立主义。 过分强调正义,很容易对违规行为过度处分。 过分强调爱心,有时会令责任模糊,缺乏承担。

比之着眼于单一原则的方法,希尔的方法似乎更加平稳,有助于个人和社会层面的道德探索。 然而,要解释仁爱、公义和圣洁等概念,我们仍得参考其他原则。 将大量规则简化为少量总原则的希望仍然未能实现。

Alexander Hill, Just Business: Christian Ethics for the Marketplace (Downers Grove: IVP,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