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原则或命令?
韦恩仍然纠缠于自己的困境,再次回到书架旁,看看还有什么有用的书籍,一眼就瞥见约翰· 麦克斯韦(John Maxwell)的《没有企业伦理这回事》!
约翰· 麦克斯韦认为大家令基督徒做决策过于复杂。 他相信圣经中所有的道德要求基本上可以简化为一项总体命令。 根据麦克斯韦(Maxwell)的说法,没有企业伦理这回事:制定决策只有一条规则。[35]
这是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宣布的「黄金法则」一「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NIV)
这项准则(在这种情况下我希望得到什么对待?」)应主宰一切道德决策。[36]
麦克斯韦描述此规则为「知易行难」。 但他承认,还需要一些其他原则来解释规则牵涉什么,其中包括:
1 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
2 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
3 帮助未能帮到您的人。
4 在容易犯错的情况下也要做对的事。
5 辛苦也要信守承诺。
尽管他没有明确引用圣经,麦克斯韦的方法显然源于马太福音7:12。[37]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这句话被称为「黄金法则」 ,而且麦克斯韦指出,这戒律的核心也存在于其他宗教和文化中,因此可把这个原则同样向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推许。[38]
麦克斯韦提到一些解释规则的原则,也显然是基于耶稣的登山宝训中的其他教义。 例如,「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似乎是马太福音5:43-48的理所当然含义,「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明显参考马太福音5:41。
以黄金法则营商有一点吸引着韦恩,就是法则建基于耶稣的教导。 鉴于大家经常回避耶稣及其道德规范而心中有愧,这法则令人耳目一新。
这如何帮助韦恩解决他的问题?
对韦恩而言,黄金定律无疑是立竿见影的原则。 这令他设身处地去想:「如果我是顾客,我想获得什么待遇?」而「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和「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等相关原则确实考验着韦恩,要他做得比法律要求的更多。 可是,麦克斯韦的方法仍然无助韦恩确定他应负责任的具体细节。
黄金法则无疑近乎耶稣的道德教义核心。 提升单一原则的意义既简单又吸引,而且在某些方面的确有用,另一方面却流于过分简单兼且虚伪失实。 麦克斯韦需要进一步补充检定规则,以证明此法则实际上正确。
麦克斯韦的一些基本假设也令人质疑,例如,他认为行善有利(至少长远而言),但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事实如此。[39]
事实上,正如斯科特· 蕾(Scott Rae)和黄健民(Kenman Wong)指出,如果此事永远(又或通常)真实:... ... 出于经济利益展望,几乎人人都会踏实行善,而不需要商业伦理的书籍或课程。[40]
麦克斯韦的方法还有另一个限制,它假定只有两个参与者参与决策(决策者及牵涉者)。 只要双方得益,黄金法则就断定是好事。 韦恩意识到,当下的情况确实如此。 但是,他又转而考虑许多其他要做的决定,间接受冲击的其他人,及/或对环境所受的影响。
例如,不久之前,韦恩出售了一辆大型四驱车。 他觉得的确用了黄金法则待客(给予尊重,给予最优惠价钱,披露所有相关信息等等)。 然而,在那次销售中,他忽略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就是这种高油耗的汽车会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We'll return to this point of Maxwell's in chapter 5.
Maxwell, 21.
The equivalent in Luke is 6:31 - "Do 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to you."
Craig Keener suggests that John Wesley may have been the first to call it this, in a sermon he gave in 1750. See Craig S. Keener, Matthew, IVP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Series (Downers Grove: IVP, 1997)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