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会得益?

文章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后果主义伦理学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谁会得到好结果 。

私利

有些人以私利作为衡量标准。 他们采取的方法是:如果决定对他们有利,就是最佳选择。 这个思想派别叫道德利己主义。

您对这种思维方式不以为然? 好吧,在你抛弃这个彻底错误的观念之前,请再三考虑韦恩的困境。 自利并不总是从完全自私的角度出发。 韦恩可基于自身利益选择修理客户汽车。 他可以认为长远的商誉及商机取决于满足客户的期望。

因此,外人看似无私的回应往往可能是出于个人利益。 私利并不总是坏事或错误,往往会产生积极的结果。 可以说:「对我有益的通常对大家都有益。 」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常被称为现代资本主义之父)在谈到商人时提出了类似的看法:

通过追逐私利,往往能促进公益,比之刻意促进公益更有效率。 我未曾听闻过为公益而交易能成就好事。[1]

今天大家都可能认为这个说法乐观又天真。(即使是资本主义的先驱国家,也增加了无数法律来保护客户和消费者。)

公益

另外一群为数不少的人主张应以公益来衡量,以后果来作道德抉择。 这批人认为,最好的决定应为最多人带来最大利益。 正如我们所见,功利主义争取最多人获得最大利益(对功利主义而言利益就是幸福)。 如果行动本身令少数人得益,而大多数人未能受惠甚或蒙受损失,行动就非好事。 相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就是好事。

但必须慎防决定惠及大多数人却牺牲或伤害少数人──尤其是弱势社群。 在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处事方式下,形形色色的坏事只会受到纵容。 [2]

圣经一向呼吁神子民挺身而出,关爱贫苦大众。 实际上,先知们经常要求神子民照顾弱势群体,甚至宣称社会的健康状况,要由「孤儿,寡妇和外邦人」(三个最受忽略的社群)的待遇来衡量。

但是,我们亦不要轻言目标从来不可用作手段的理由。 在没有完满或正确的选择下,就会难于取舍,而决策者就只能在不同程度的坏事之间做作出选择。 称为正义战争的军事理论就是伦理学家试图为这种窘局提供辅导的例子。[3]

有时一个选择会给别人带来痛苦。 无论痛苦怎么在所难免,作出抉择时都要真心怀着怜怸和谦卑。

这对韦恩意味着什么?

实际上,韦恩尝试考虑这个特殊情况抉择带来的后果,比很多情况容易得多。 这是因为依韦恩来看,他的决定实际上只影响买卖双方。 这次决定相当简单,有异于他作为汽车经销商面对的许多其他决定,包括对环境、社会和社区问题带来不确定后果。 决定付一些或全部维修费用会有什么好结果? 答案是,他会有一个满意的客户,更可能把客户从不必要的经济困难中解脱出来。 所得公益可能比不付款带来的私利更多。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7).

The classic biblical example is Caiaphas' decision leading to the execution of Jesus. Speaking to the Jewish Council he declared, "... it is better for you to have one man die for the people than to have the whole nation destroyed" (John 11:50). The irony of the statement is not lost on the writer of John, nor on his readers!

It is also the kind of dilemma that Dietrich Bonhoeffer faced in his agony over what to do about the evil Nazi reg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