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叙事(案例)介绍

文章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坏变速箱的个案

韦恩(Wayne)是基督徒汽车经销商。 就在十二个月前,韦恩真诚地将一辆二手丰田雅致卖给一位客人。 售前经过全面检查,确定其状态优于平均价格水平。 现在,十二个月后,客人致电韦恩,自动变速器最近出现问题。 韦恩应如何解决问题? 虽然汽车售出已久,但韦恩仍然体谅客人的困境。 韦恩(他不知应否)应否对问题负责,并承担修理变速箱的费用? 实际上,这意味着选择接受雅致带来的财政损失,加上维修费用会令汽车比韦恩收取的价格贵。 韦恩没有即时决定采取什么行动,只是答应当天回复客人。

当韦恩放下电话时,不同的担忧开始在脑海中萦绕。 谁来负担这笔费用,韦恩还是客人? 韦恩应依据什么做决定? 基督教信仰将如何影响他的抉择?

1基督徒应该服从什么命令?    

2基督徒应该寻求什么后果?    

3基督徒品格要求什么?    

我们会陪着韦恩(Wayne)考虑各种方法。

命令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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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Wayne)在盘算自己面对汽车的困境时,想知道有没有任何简单的规则或命令可以帮他决定做正确的事。 有一个明显的起点--地上的法律是否提供了明确的答案? 是什么法律? 

韦恩依法承担的是什么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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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知道(新西兰的)《消费者保证法》给予买车的客户六项保证。 关键是车辆必须具备合适的质素。 车辆必须 :

    切合车辆类型的通常用途

    有惬意的面漆和外观

    没有轻微损毁

    安全

    耐用-换言之,车辆在售后可正常使用一段合理时间

    必须考虑车辆的年龄和价格,以判断车辆质素是否可以接受

那么怎样才是购买后的「合理」时间呢? 这明显没有清晰的答案,所以韦恩的法律义务也未能准确厘清。 但是,对于车龄7年,中等里数,如韦恩所售出的Camry,三个月或5000公里(km)可视为「合理」时间,韦恩有必要承担法律义务修理汽车。 客户可能会认为六或十二个月都算合理。 然而,长达十二个月的时间不太可能获得法院支持成为判例。

韦恩问客户在过去十二个月驾驶了多少公里。 答案是22,000公里,这暗示韦恩没有法律义务修复故障。 售后时间及行车里数,两者都远远超出了这种车龄及里数的汽车的「合理」保修范围。

法律及/或道德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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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韦恩(Wayne)确信自己没有任何法律义务付款修理,但他并不认为事件就此结束。 他知道法律和道德不尽相同。 为了保障大众,法律通常界定了社会的道德底线。 韦恩想起一位朋友最近告诉他的一件事,某公司的董事会正在商讨一项业务计划,初步讨论提案是否合法,并且很快清楚该计划为法律所容许。 但一位董事随后问:「计划合法,但是对吗?」

韦恩的朋友说:「董事的问题,随即令大家沉默了很久,因为大家都知道答案是『不』,甚至未有时间讨论因由。 」

韦恩知道,法律条文显然不够。 但是,要超越法律底线思考始终不容易。 公司应依循哪些更高的标准呢? 曾经有一段时间,基督教的道德原则提供了更高的标准,即使未为西方社会普遍认可,也被广泛接受。 在美国,大型连锁百货公司美国彭尼(JC Penney Company)以「黄金法则商店」闻名,公司当时认为应该以圣经诫命做客户服务决策是合适的。 毫无疑问,坚信单一宗教或哲学的社会,曾经沿用(或仍然沿用)类似的行事方式。

随着西方社会的世俗化,以宗教为道德基础渐渐不为企业所接受,却没有其他公认的道德指引取代圣经伦理从前的地位。 这整体意味着,除了守法之外,就没有任何道德指引。 对于许多商学院来说,这就是讨论伦理时遇到的难题。 为了维护其世俗地位,免生偏袒或免受宗教干预,企业常常忽略了道德和价值观,枉费心机于法律事物。 上层公司董事之间的讨论证明了这种态度的不足,他们都知道出了问题,却无从讨论。

法律以外的命令

尽管困难重重,基督教徒的道德理论,仍在于寻求神黑白分明的诫命。 例如,有时不难找到关于工作和就业问题的圣经经文。 有时却又很难找到适当的圣经经文,理解并加以运用。 我们如何知道哪些规矩和原则适用于哪些情况? 应用圣经也有许多不同的方式。 

那么,韦恩可以从哪里开始为他的困境寻找出路呢?

每个场合都有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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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逼于无奈向书架求助。 赫然瞥见一个标题,可能正是他想要的东西 - 《商人的主题圣经》。[29]

翻阅后知道这本书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作者找寻明确的圣经经文,为我们所面对的具体工作问题提供守则。

韦恩细阅书本。 作者迈克‧默多克(Mike Murdock)在书中列举了圣经中的1550节经文,「为当今商业世界中每天遇到的处境和状况提供神的见解。 」再按不同境况分成章节,例如:「您的态度」,「您的工作」,「您的日程」,「您的家庭」,「您的财务」,「商人和诚信」或「当客户不满意时」。[30]

 将近100个主题,涵盖了广泛的常见商务状况。

在查看某些章节时,韦恩留意到作者并未尝试概述任何特定的决策方法,只列出每种情况适用的圣经经文,不作任何解释或评论。 言下之意,经文直接适用,不言而喻。

韦恩发现了一些初步认为有助于解决问题的主题:

  • 「当顾客不满意时」包括提摩太后书2:24之类的经文:「然而主的仆人不可争竞,只要温温和和的待众人,善于教导,存心忍耐」和路加福音6:35:「你们倒要爱仇敌,也要善待他们,并要借给人不指望偿还。 你们的赏赐就必大了,你们也必作至高者的儿子。 因为他恩待那忘恩的和作恶的。」

  • 「商人与诚信」引用诗篇112:5:「施恩与人,借贷与人的,这人事情顺利。 他被审判时候,要诉明自己的冤。」    

  • 「商人与谈判」包括提摩太后书1:7:「因为神赐给我们,不是胆怯的心,乃是刚强,仁爱,谨守的心。」[31]

仔细检视下,韦恩发现这种随意选录的圣经经文作用不大。 提摩太后书2:24似乎与提摩太后书1:7提出的建议相反。 无论如何,1:7是关于教学而不是退款。 路加福音6:35是关于敌人而不是顾客。 这些经文似乎并不适用于韦恩的情况。 其实这个方法有问题,其一是,如果我们认为圣经就是所有难题的「答案」,不知不觉间就会把经文抽离原文,歪曲作者原意。(通常称为"断章取义")

当大家由「问题」出发,继而向圣经寻求「答案」时,根本是本末倒置。 隐忧是大家索性各取所需,只采纳惬意经文,而忽略其他一切,忽视了圣经的真理,也略过了一读再读时显而易见、贯彻始终的主题和信息。

例如,当韦恩仔细阅读「当客户不满意时」一节时,留意到路加福音21:19中的经文:「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或作必得生命)。」当他读到经文所属的这个段落时,就意识到经文与业务上不满意的客户毫无关系。 路加正在引用耶稣对信徒的说话,告诉他们因信仰而遭受逮捕逼迫时可以怎样做! 经文与上文下理脱节,犹如韦恩读过很多的其他章节经文一样。

另一个隐忧就是要为每种场合找出一条圣经规则。 这做法很容易沦为还原主义和法制主义。 只要看看文士和法利赛人便知。 竭诚服从神的文士和法利赛人,将法律铺叙成一套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具体准则,最后却令他们对自己的法制和傲慢视而不见,反而远离神。 

对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批评听起来很严厉,这里却有必要概括指出,他们的努力值得尊重。 他们是少数企图将信念应用到人生(包括商务)的人,明白到信仰不仅仅是圣殿的敬拜礼仪,及犹太教堂的聚会。 他们试图寻找虔诚生活各方面的定义。 问题是,他们唯一懂得的方法就是为每种场合订立规条。 这导致规条激增,超出了圣经的实际主张,却仍未能涵盖所有情况。

以文士和法利赛人希望落实守安息日的诫命为例。 在试图确立落实诫命的规条时,他们完全未能领略仪式的真义,甚至谴责耶稣敢于安息日治病! 他们受自己制定的规条所束缚,他们的规条妨碍他人落实诫命,于事无补。

因此,试图根据圣经制定一本守则大全,以应对工作环境中一切意料之内的道德困境,没有可能,也没有意义。 圣经不仅不能解释商界出现的成千上万种情况,即使强行用圣经去解释,也有歪曲圣经原意的风险...... 更糟的是,贬低了圣经,也完全误解了圣经。

尽管《圣经》不能也不应变成市场上的道德操守大全,但它的确包含着一些重要且合适的命令/规条。 圣经有许多易明易用的说法。 况且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并非每次都是复杂的。 在许多商业活动中,识别圣经的忠告并不困难。 如果圣经叫我们(例如:歌罗西书3:22)要全心全意地为我们的肉身的主人工作(类似「老板」),那我们就要照做。 如果圣经叫我们不要懒惰,不要逃避赚钱的责任(例如:帖撒罗尼迦后书3:10-12),那就是我们的目标。 当圣经叫我们处理冲突时,要直接与冒犯我们的人对话,那就是我们的准则。 当圣经叫我们不要偷窃,不要诋谵别人,我们就要严守这些诫命。

Mike Murdock, The Businessman's Topical Bible: Wisdom and Inspiration for Today's Businessman (Tulsa: Honor, 1992). There's also a companion Businesswoman's version.

Each "chapter" within the sections is headed up, "When..." or "The Businessman and ...." For example, "When a customer does not pay his bills" or "When you face illegal or unfair competition" or "The Businessman and Negotiation," etc.

Murdock uses the NIV in each of these verses.

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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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原则?

失望之余,韦恩(Wayne)把书放回书架。 这时,书架放着另一本书,标题引起他的注目-–  Business ByThe Book [32]

韦恩深感兴趣,信手拈来翻阅,发现作者拉里· 伯克特(Larry Burkett)的方法就是找出圣经中的原则。 书中的原则是指比规则更广泛、更笼统的戒律,可是这些戒律仍以圣经衍生的诫命为主,只是关于行善。

韦恩留意到这本书的副标题是「给男女商人的圣经原则完整指南」,感到有趣就开始阅读。 显然,《经商指南》一书假设神原则上已订定了所需的道德指导,助人「以神之道营商」。 根据伯克特的说法,圣经已包含成文法则、诫命和原则,「为神营商的子民提供祂的计划」。 [33]

道德原则以十诫为基础--而伯克特认为十诫就是区分神子民与其他人的最低标准。此外还有「其他最低标准令神信徒在商业世界中与众不同。」[34]

在这方面,伯克特制定了六个基本圣经商务最低标准。就是:

  • 在营商中反映基督

  • 承担责任

  • 价廉物美

  • 欠债还钱

  • 善待员工

  • 待客以诚

这些规则并非出自圣经,而是拉里· 伯克特直接从圣经规则演绎出来的原则。作用是涵盖更多职场上出现的实际情况,因为原则没有个别规则那么狭隘。

这对韦恩有帮助吗?

显然,「价廉物美」和「待客以诚」两个「最低标准」切合韦恩的问题。 可是,认识这些原则虽然有用,韦恩仍然苦无对策。 此情此境,搜索枯肠也未能判断什么是「公平」对待,也不知道可以用什么程序来确定怎样才算公平? 他乐于认同伯克特的两个原则——但于事无补。 这是命令论的常见问题。 如果整套命令具体,就不可能涵盖世上千奇百怪的境况。 如果命令笼统空泛,则不可能为涵盖的问题提供切实的答案。 

然而,本书建议读者多找朋友讨论怎样才算公平,韦恩认为建议可取,因为可以建立一个旁观者清的社群,可解韦恩当局者迷的窘局。 这个做法有助抗衡无人幸免的强烈个人主义,并且令人认识到道德难题多数错综复杂,需要旁人的观点及援手。

韦恩不太醉心于用硬性规定方法使用圣经。 经文似乎会沦为一套容易理解的原则和规则,俨如「操作手册」。 可喜的是,《经商指南》之类的方法以认真的态度,在商业世界落实我们信

仰的影响,可悲的却是,方法只局限于建立有限的原则,而且只是伯克特的个别观点。 因此,一如很多其他类似书籍,这方法尝试总结圣经的营商之道,在某些问题上会有独到见解,常常给人希望,却不能一一实现。

Larry Burkett, Business by the Book: The Complete Guide of Biblical Principles For Business Men and Women (Nashville: Nelson, 1990).

Burkett, 15.

Burkett, 16.

单一原则或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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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仍然纠缠于自己的困境,再次回到书架旁,看看还有什么有用的书籍,一眼就瞥见约翰· 麦克斯韦(John Maxwell)的《没有企业伦理这回事》!

约翰· 麦克斯韦认为大家令基督徒做决策过于复杂。 他相信圣经中所有的道德要求基本上可以简化为一项总体命令。 根据麦克斯韦(Maxwell)的说法,没有企业伦理这回事:制定决策只有一条规则。[35]

这是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宣布的「黄金法则」一「所以无论何事,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 因为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马太福音7:12 NIV

这项准则(在这种情况下我希望得到什么对待?」)应主宰一切道德决策。[36]

麦克斯韦描述此规则为「知易行难」。 但他承认,还需要一些其他原则来解释规则牵涉什么,其中包括:

1    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    

2    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    

3    帮助未能帮到您的人。    

4    在容易犯错的情况下也要做对的事。 

5    辛苦也要信守承诺。    

尽管他没有明确引用圣经,麦克斯韦的方法显然源于马太福音7:12。[37]

在过去的两个世纪中,这句话被称为「黄金法则」 ,而且麦克斯韦指出,这戒律的核心也存在于其他宗教和文化中,因此可把这个原则同样向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推许。[38]

麦克斯韦提到一些解释规则的原则,也显然是基于耶稣的登山宝训中的其他教义。 例如,「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似乎是马太福音5:43-48的理所当然含义,「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明显参考马太福音5:41。

以黄金法则营商有一点吸引着韦恩,就是法则建基于耶稣的教导。 鉴于大家经常回避耶稣及其道德规范而心中有愧,这法则令人耳目一新。

这如何帮助韦恩解决他的问题?

对韦恩而言,黄金定律无疑是立竿见影的原则。 这令他设身处地去想:「如果我是顾客,我想获得什么待遇?」而「待人要比别人待您好」和「做得比别人要求的多」等相关原则确实考验着韦恩,要他做得比法律要求的更多。 可是,麦克斯韦的方法仍然无助韦恩确定他应负责任的具体细节。

黄金法则无疑近乎耶稣的道德教义核心。 提升单一原则的意义既简单又吸引,而且在某些方面的确有用,另一方面却流于过分简单兼且虚伪失实。 麦克斯韦需要进一步补充检定规则,以证明此法则实际上正确。

麦克斯韦的一些基本假设也令人质疑,例如,他认为行善有利(至少长远而言),但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事实如此。[39]

事实上,正如斯科特· 蕾(Scott Rae)和黄健民(Kenman Wong)指出,如果此事永远(又或通常)真实:... ... 出于经济利益展望,几乎人人都会踏实行善,而不需要商业伦理的书籍或课程。[40]

麦克斯韦的方法还有另一个限制,它假定只有两个参与者参与决策(决策者及牵涉者)。 只要双方得益,黄金法则就断定是好事。 韦恩意识到,当下的情况确实如此。 但是,他又转而考虑许多其他要做的决定,间接受冲击的其他人,及/或对环境所受的影响。

例如,不久之前,韦恩出售了一辆大型四驱车。 他觉得的确用了黄金法则待客(给予尊重,给予最优惠价钱,披露所有相关信息等等)。 然而,在那次销售中,他忽略了一个更广泛的问题,就是这种高油耗的汽车会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

We'll return to this point of Maxwell's in chapter 5.

Maxwell, 21.

The equivalent in Luke is 6:31 - "Do 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to you."

Craig Keener suggests that John Wesley may have been the first to call it this, in a sermon he gave in 1750. See Craig S. Keener, Matthew, IVP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Series (Downers Grove: IVP, 1997) 161.

三种平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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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恩很快无书可读了! 但是当他再次注视书架时,他留意到亚历山大· 希尔(Alexander Hill)的《正义商业:基督教的市场伦理》。[1]

希尔是商业和经济学教授,在这本书中尝试寻找介于简单的单一规则理论和其他较复杂的多种规则理论之间的中庸之道。

他的中心思想是商业中的基督教伦理不应建立在规则之上,而应建立在神永恒不变的品格上。 当我们学习和观察神的品格时,我们可以学习模仿神。 「与神的品格一致的行为就合符道德,不一致的就不道德。」[2]

因此,我们须要效法神的品格,按着这些原则行事。 这一点很少有人会争辩,但最大的问题是... ... 那么神是怎样的? 希尔的回答是圣经中经常强调的神的三个特征:

  • 圣洁
  • 公义
  • 慈爱

希尔给这些特征具体定义如下:

圣洁

追求圣洁要求专心一意,尊神为至高无上。 这意味着所有其他次要问题的也要考虑,例如:物质财富、职业志向,甚至人际关系。 追求圣洁关乎热忱、纯洁、负责和谦卑。

公义

「公义是通过订立一套互利互惠的权利和义务,为群体中生活的人维持人际关系的秩序。」[3]

两项基本个人权利是得到有尊严的待遇权利和行使自由意志的权利。 义务或责任(实际上是正义硬币的反面)要求我们维护别人这些权利。 权利和义务互相牵引,达致必须的制衡。 例如,工人有权利获得合理生活工资,意味着雇主有义务向雇员支付合理工资。 工人当然也要老实工作赚取工资。 正义是双向的。

慈爱

希尔承认,慈爱是公认的首要美德。[4]

但是,慈爱要由其他两个特征来缓和。 对于圣洁、公义、慈爱这个组合,慈爱的主要贡献是强调通过同情,怜恴和舍己而建立的人际关系。 慈爱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相反,破坏这些联系就造成痛苦。

三脚凳

希尔当时的观点是「如果商业行为反映了神圣洁、公义、慈爱的品格,那就合乎道德。 」[5]

(三个特征的次序没有特别含义,实际上完全相互交织。 )希尔用一张三脚凳图像示意。 如果大家要按照圣经营商,三个特征(凳脚)必须一视同仁,否则三脚凳就会严重失衡。 例如,过分强调圣洁会排斥了慈爱与公义,结果将是法制主义,自以为是的批评主义和自闭。

如果公义主导,结果可能令人刻薄、冷漠、互相指责。

当慈爱是主要唯一标准时,就没有其他道德指引教我们慈爱要有节制,事情很容易陷入纵容和偏私状况,任何人将《圣经》简化为特定情况应变守则,亚历山大‧希尔(Alexander Hill)都予以谴责。[6]

希尔也敏锐地意识到商业世界是复杂的。(韦恩对此表示赞赏!)

希尔的方法建立在三个原则上(神的品格所隐含的广泛命令),但他也经常考虑后果,特别是要确定能否达致公义。

韦恩如何从这种方法得到帮助?

韦恩(Wayne)努力忘记自己处境中圣洁为何,但他发现正义和慈爱两个制衡原则非常有用。 买卖关系中有什么特定权利和义务? 怎样回应客户的要求才对双方公道? 韦恩决定自己可能有责任为维修付款--尽管他认为客户也有责任付款。 公义是双向的,要对买卖双方都公平。

鉴于韦恩首先给了客户一个非常便宜的车价——利润微薄--他觉得要自己付全部维修费用不公道。 但慈爱的原则也令他仔细思考问题:「爱这个人对我意味着什么?」虽然同样没有明确的答案,问题促使韦恩考虑客户的个人财务状况。 高昂的维修费用会对这位客户有什么影响呢?

一般评论

希尔的方法有一个好处,用于考虑比较复杂的道德困境时,简洁而不流于过分简单。 比之单一「黄金法则」,「圣洁-正义-慈爱」的三脚凳来得更加谨慎而平衡,并且比我们先前看过累赘的多重规则方法好得多。

三脚凳的主要局限在于我们仍得面对剩下的难题,确定什么对买卖双方才算圣洁、公正和慈爱。 举例来说,当正义与慈爱有冲突时可以怎样? 何者要优先考虑?

不过,韦恩开始感到自己正在进步。 作出抉择明明不容易,但希尔的三脚凳尤其有用。 显然,无论采用哪套道德理论,识别相关规则与原则并取得平衡十分重要。 但除此之外,我们还要计算不同行动方案的后果,以了解哪些决定的结果最慈爱、最公正、最神圣。

Alexander Hill, Just Business: Christian Ethics for the Marketplace (Downers Grove: IVP, 1997).

Hill, 13-4.

Hill, 34.

Although Hill does note that the two great commandments - love for God and for neighbour (Matthew 22: 37-39) - include holiness (making God our highest priority) and justice (taking others' interests into account). See page 47.

Hill, 15.

Hill, 12.

后果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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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韦恩(Wayne)一直在问:「我应该依循哪些规则?」- 并向圣经寻求规则或原则。

可是韦恩有另一种处理方法,就是评估哪个选择效果最好。 换言之,如果韦恩检视每个回应的潜在后果,并比较可能结果,也许就能根据理想效果做出决定。 这种方法让韦恩毋须诉诸规则来决定每一步怎么办,而只须做任何可以取得妥善结果的事。

这种计算后果,比较结果的方法一般称为「后果论」或「目的论」,来自希腊语telos 表示「目的」。 有异于命令论(最佳选择视乎行动是否符合适用规则),后果论由结果决定,最有道德的行动由最终的结果决定。

圣经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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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许多人以圣经为守则,以《十诫》为伦理,所以发现圣经本身经常敦促读者作出决定前先考虑行动的后果,也许令人诧异。

箴言书反复作出提醒,充满了警告和承诺,用言简意赅的格言提出某些行动可招致某些结果。 例如,箴言14:14:「心中背道的,必满得自己的结果。 善人必从自己(的行为,得以知足)。」[1]

耶稣也警告听众要为其决定及后果权衡轻重。 在某种意义上,耶稣的一生和事工可被看作为「更大的利益」 所做的决定的活生生例子。 他的八福显示一个隐含的后果--如果您想「饱足」,就要先要饥渴慕义等等。 登山宝训的其他部分如出一辙,例如:

  •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5:16
  •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赶紧与他和息。 恐怕他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监里了。(5:25
  • 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 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必报答你(有古卷作必在明处报答你)(6:3-4
  • 你们不饶恕人的过犯,你们的天父也必不饶恕你们的过犯。(6:15

All verses NRSV unless otherwise indicated.

「好」的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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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后果可在我们的决策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但是韦恩会发现,后果主义带出四个难题。 就是:

1     什么是"好"?("好"的定义是什么? 例如,大概不仅仅是让客户(或韦恩)改善财务。)

2     对什么人有好处?(什么人真正从决定中获益?)  

3     「好」可以量度吗?(在任何指定情况下,我们能否完全掌握结果和好处? )      

4     什么情况下才算"好"?(会否在某种情况下是好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却是坏的?)     

「好」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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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定义至关重要。 广为人知的后果主义思维以幸福快乐为最好。 这个型式的后果主义伦理学称为「功利主义」。 能为最多人带来最大福祉就是好。 幸福被视为人生首要目标(言下之意是痛苦可免则免)。

但是,圣经并不视幸福为最好,即使论及幸福时,也倾向赋予幸福新的定义,与我们文化上的理解截然不同。 例如,耶稣的八福颠覆了我们的思想。 衪主张,令人感到哀恸的境况会是令人蒙福或幸福的境况!

那么我们可以怎样根据圣经界定何谓之好? 圣经里又有什么可以称之为好? 神宣称世界在人类堕落之前的状态为「好的」和「甚好」(创1:4,9,12,18,21,25,32和2:18-24)。 当基督重临,迎来新天新地时(启示录21-22),这种状态将会恢复并延续。 以色列的历史;耶稣的生命,死亡和复活;神给基督徒团契的供应,主要目的一样,就是回复这种状态。 许多圣

经章节中都有描述这种状态的内容,包括:

  • 人与神及其他人活在愉快的关系中。(创世记2:19-25)
  • 人做着惬意的工作,并为大家提供生活所必需。(创世记2:7-9)
  • 社会中人人平等,没有种族、贫富或性别歧视。(加拉太书3:23)
  • 没有病痛。(启示录21:4 ; 22:2
  • 社会安定繁荣。(弥迦书4:3-4

虽然幸福在这样的世界,而不是在我们周围破碎的世界比较可能见到,但神的用意不是令我们幸福,而是为了令我们完全,就像我们当初被创造那样。 新约声明,无论是我们,还是因我们受命而得福的人,欣然接受灾祸及痛苦往往就是通往完全之路。[1]

耶稣选择接受钉上十字架就是我们的榜样。 为了带给别人自由和生命,牺牲自己:「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 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太20:28)。 [2]

Take, for example, Paul's attitude to suffering in his letter to the Colossians - "I am now rejoicing in my sufferings for your sake..." Colossians 1:24.

The call of Jesus to follow him is made clear in such statements as, "If any want to become my followers, let them deny themselves and take up their cross and follow me. For those who want to save their life will lose it, and those who lose their life for my sake will find it." Matthew 16:24-25.

谁会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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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主义伦理学有一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谁会得到好结果 。

私利

有些人以私利作为衡量标准。 他们采取的方法是:如果决定对他们有利,就是最佳选择。 这个思想派别叫道德利己主义。

您对这种思维方式不以为然? 好吧,在你抛弃这个彻底错误的观念之前,请再三考虑韦恩的困境。 自利并不总是从完全自私的角度出发。 韦恩可基于自身利益选择修理客户汽车。 他可以认为长远的商誉及商机取决于满足客户的期望。

因此,外人看似无私的回应往往可能是出于个人利益。 私利并不总是坏事或错误,往往会产生积极的结果。 可以说:「对我有益的通常对大家都有益。 」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常被称为现代资本主义之父)在谈到商人时提出了类似的看法:

通过追逐私利,往往能促进公益,比之刻意促进公益更有效率。 我未曾听闻过为公益而交易能成就好事。[1]

今天大家都可能认为这个说法乐观又天真。(即使是资本主义的先驱国家,也增加了无数法律来保护客户和消费者。)

公益

另外一群为数不少的人主张应以公益来衡量,以后果来作道德抉择。 这批人认为,最好的决定应为最多人带来最大利益。 正如我们所见,功利主义争取最多人获得最大利益(对功利主义而言利益就是幸福)。 如果行动本身令少数人得益,而大多数人未能受惠甚或蒙受损失,行动就非好事。 相反,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就是好事。

但必须慎防决定惠及大多数人却牺牲或伤害少数人──尤其是弱势社群。 在这种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处事方式下,形形色色的坏事只会受到纵容。 [2]

圣经一向呼吁神子民挺身而出,关爱贫苦大众。 实际上,先知们经常要求神子民照顾弱势群体,甚至宣称社会的健康状况,要由「孤儿,寡妇和外邦人」(三个最受忽略的社群)的待遇来衡量。

但是,我们亦不要轻言目标从来不可用作手段的理由。 在没有完满或正确的选择下,就会难于取舍,而决策者就只能在不同程度的坏事之间做作出选择。 称为正义战争的军事理论就是伦理学家试图为这种窘局提供辅导的例子。[3]

有时一个选择会给别人带来痛苦。 无论痛苦怎么在所难免,作出抉择时都要真心怀着怜怸和谦卑。

这对韦恩意味着什么?

实际上,韦恩尝试考虑这个特殊情况抉择带来的后果,比很多情况容易得多。 这是因为依韦恩来看,他的决定实际上只影响买卖双方。 这次决定相当简单,有异于他作为汽车经销商面对的许多其他决定,包括对环境、社会和社区问题带来不确定后果。 决定付一些或全部维修费用会有什么好结果? 答案是,他会有一个满意的客户,更可能把客户从不必要的经济困难中解脱出来。 所得公益可能比不付款带来的私利更多。

Adam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7).

The classic biblical example is Caiaphas' decision leading to the execution of Jesus. Speaking to the Jewish Council he declared, "... it is better for you to have one man die for the people than to have the whole nation destroyed" (John 11:50). The irony of the statement is not lost on the writer of John, nor on his readers!

It is also the kind of dilemma that Dietrich Bonhoeffer faced in his agony over what to do about the evil Nazi regime.

「好」可以衡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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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可能难以衡量和量化,有时甚至不可能。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知道后果,但苦无衡量的方法。 如果找到喜欢的或收入丰厚的工作,您会更快乐吗? 在其他情况下,我们甚至无可能知道决策的所有后果,有人和环境往往受到影响,但我们不得而知,有时甚至无从预计。

在许多方面,圣经让我们知道自己力有不逮和视野狭隘。 相反,神是全知全能的。 尽管人类要为其行为负责,并且三思而后行,但必须谦卑,才会信靠独一的、无所不知的神。

通常,我们真的无从得知自己行动的后果,或者评估衡量其益处。 仅就这些方面而言,虽然考虑后果通常有助我们决策,但作为唯一的道德理论就有不足。 至少必须同时考虑诫命和后

果。 诫命通常会指导我们采取行动,而这些行动理应带来良好结果。 例如,「不可撒谎」这诫命带来的后果应该比撒谎好,即使是善意的谎言,尤其在复杂情况下,后果难以预料。 同时,留意后果往往可以帮我们判断哪种情况用哪些规则。 「不可杀人」适用于一切情况,因为后果是死亡,是人类所不能逆转的。 但是「信守安息日」不应妨碍您在安息日治愈病人,因为后果是痛楚和苦难,违反神想要恢复世界秩序的意念(路加福音13:10-16,约翰福音5:1-9)。

好在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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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对伦理是重要的。 有时因为文化不同,行动会因人而异,有时也会因人的环境而异。

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的第一封信(第8章)中找到了圣经中最为人所熟识的其中一例,保罗检视了源于食用供奉偶像的祭品的道德决定,指出关键问题是行为怎样影响「意志薄弱的信徒」。 在这种情况下,保罗会在自己认为合适的时候将对他人的爱和关怀凌驾自己的自由之上。 问题不仅仅是"这对吗"? 而是这会导致什么结果? 」此一时可以尽情去做,彼一时也可因避免冒犯别人招惹麻烦而选择不做。 保罗就因时制宜,以后果判断行动的对错或智慧。

这有别于道德相对论。 要知道,翻译基督教价值观须要考虑语景,因为在此处境好的可能在另一处境不好,这与成熟的相对论非常不同,也是我们的文化特征,没有绝对的真理或道德标准。 例如,不可撒谎的诫命是绝对标准,应用时却要因时制宜:「您已经付款了吗?」与「这件衬衫我穿起来好看吗?」的应用原则过程与有所不同。

我们活于一个文化越趋多元的社会,可以预料要面对许多情况,逼着我们因时制宜。 假如您是雇主,有几名员工的种族背景要求他们一年几次,一次几天出席亲友的丧礼,文化所需,您将如何分配丧亲假期?

或者假设您是帐篷制造商,决定要在世界上成本低廉的贫穷地区制造帐篷,您如何决定员工的合理工资?

背景问题超越跨文化问题,在判断待人接物是否因人而异时,也是一个要顾及的因素。 例如,医生可以根据病人收入进行分级收费,汽车经销商议价时可以考虑买家的经济状况,就像Flow Automotive的做法,他们明白穷人买车不擅议价,最终往往会买贵了。

背景考虑如何影响韦恩的决策?

当韦恩开始思考这些特殊情况如何影响行事方式时,发现自己正在试图理解,并预期一些事情。

先前已经提及过客户财务状况的问题。 如果韦恩拒绝支付维修费用,或仅支付部分费用,将对客户及其家人有什么财务影响? 会造成压力吗? 韦恩认为这值得考虑。 实际上,对韦恩来说,这部分已是牵涉更广的爱与公义的问题。

如果韦恩知道客户为人慷慨,疏财仗义--以事奉他人为己任,致力改变世界,又该如何? 果真如此,韦恩可能会觉更应该投桃报李。

同时,韦恩也会顾及自己的负担能力,最终如果无利可图,自己和家人所蒙受的影响。

还有另一个角度,韦恩是否应该顾虑到立下的先例? 如果采取温和路线,其他客户会否陆续来求助? 想到可能会发生的事韦恩苦笑。 但是对韦恩个人而言,这不是大问题,其他经过筛选的因素对他更为重要。 只要他对自己选择的适当性感到满意,他就不会介意是否获得「柔和」的美誉。

这使韦恩开始思考自己的性格如何受到改造以作出道德抉择。

品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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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韦恩用于分析汽车交易困境的两种主要决策方法--命令和后果--都与行动/选择本身的道德有关。 然而,有另一种方法去考虑道德抉择--一个着重决策者而非行事本身的方法,这方法通常称为「美德」或「品格」伦理,因其重点落在行事者的品格上。

美德论者会问:「我应该成为哪种类型的人? 」而非问「什么是对? 」或「怎样才会有好结果? 」这里假设,如果您把自己的品格改造得越来越似神,您就越会多做对的或好的事。 因此,这是关乎为人多于行事的伦理。

这方法还确认了一个人尽皆知的过程缺陷,就是知易行难! 要有好的品格才会做对的事。

以前,我们一直以为明白神的品格就会改变我们的决策方式。 (我们专注神的爱、公义和圣洁。 )目的是看我们如何靠这些特征定位,作正确的决定。 这属于命令论,因为我们试图学习神的品格,而非培养这样的品格! 在品格论中,我们会问行为如何改造品格。 为此,我们要稍为改变重点,看看神的品格如何改造我们的品格。 作为基督徒,我们的目标是成为更加圣洁、公义和慈爱的人,让这些特征融入我们,成为我们固有的品格。

必须重复,这不单关乎神的品格,现在重点落在人的品格。

品格如此重要有几个原因。 首先,到目前为止,我们一直谈论的道德困境暗示了一个相当理想化的决策过程,我们既有时间又有能力,理性分析复杂问题,从而得出决定。 我们有时可以从长计议,但很多时都是在疲于奔命中瞬间做决定的。 如何回应上司的牢骚,与客户和解,为没有经验的顾客提供建议,又或鼓励表现欠佳的团队 - 往往都是未经深思熟虑而采取的步骤。 如果我们能够依靠内在的品性或美德,以本能反应作出正确决定和行动,那就更有成效。

其次,在我们作出许多道德抉择前,会不会实质上早已决定好了? 换句话说,品格自然而然会影响着我们大部分决定要做的事。 即使确实有时间斟酌一个决定,不论好坏,决定会受制于我们的习性。 因此,道德抉择主要取决于我们的为人(我们体现的品格及价值观),而非我们的决策过程。 艾里斯· 默多克(Iris Murdoch)曾经说过:「在抉择时刻,选择已经大致结束。 」[1]

第三,在道德的形成及决策方面,品格为主的理论让人更易于顾及社群的角色。 尽管我们经常以独立自主的个人自居,我们的决定可会深受社群影响。 我们即将看到,品格为主的理论可以更有效运用社群提供的道德资源。

因此,有些人认为,与其专注于良好的决策,不如专注于培养良好的品格。 他们声称,当我们在生命中养成美德和善心,自然就会做良好的决定。

Iris Murdoch, The Sovereignty of Good (London: Routledge, 1970) 37.

确定什么是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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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培养品格和美德如此重要,就必须努力处理几个关键问题。 问题是:

  • 何谓美德?
  • 究竟谁来判定什么是美德?
  • 究竟怎样培养美德?

其中以第一个问题最容易回答。 《牛津词典》将「美德」解释为「在道德上被认为是良好或可取的质素」。 每种文化都有某些特质备受重视,在其文化背景中被视为美德。[1]

但是,第二个问题究竟谁来判定什么是良好的品德就有点复杂。 多年来,许多哲学家、神学家和思想家试图列举美德,并下定义。 例如,亚里斯多德(Aristotle)强调古希腊美德是正义、刚毅、审慎和节制。 早期的基督教领袖安布罗斯(Ambrose 339-397)表示,这些古希腊美德在圣经中已有隐喻,但又另外添加了三种明确的圣经(或「神学」)美德 - 信、望、爱(哥林多前书13:13)。 早在六世纪,教皇格雷戈里大帝就将这七种美德与相应的恶习对比,这些恶习现称为「七种原罪」。[2]

直到最近,新教神学家才开始认真探索美德。 格伦· 斯塔森(Glen Stassen)和戴维· 古西(David Gushee)提出:「美德是令大家能够为社群作出(积极)贡献的性格特征。」

这对于耶稣信徒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又应该让什么人或事物来判定何谓美德? 显然圣经就是答案。 建议大家注意经文中耶稣的生命和教诲,以判断何谓基督教美德。 神的品格在耶稣身上表露无遗。 因此,如果我们想知道要培养什么美德,最好就从观察耶稣的言行开始。 我们认同斯塔森和古西(Stassen & Gushee)的意见,他们指出:

圣经并非千篇一律,基督是圣经的主轴。 在处理任何道德问题时,反思问题之余不可以忽略耶稣基督的意义。

登山宝训包含了耶稣大部分的道德教义,如欲进一步了解耶稣信徒追求什么美德,这不失为一个好开始。 更加要注意的是,耶稣在八福中把重点放在主要美德上--一些他特别重视的特质和行为。 虚心、怜恤、饥渴慕义、温柔/谦卑、使人和睦、哀恸(马太福音5:1-12)──似乎应该是我们的首要目标。

耶稣在登山宝训中,反复指出我们的行为紧系于我们的品格,紧系于我们的核心态度和动机。 甚至在福音书中不断强调这种联系。 例如,「因为从里面,就是从人心里,发出恶念,苟合,偷盗,凶杀,奸淫,贪婪... ... 」(马可福音7:21-22)。

早期的教会很快意识到模仿耶稣十分重要。 就以保罗的著作为例,我们发现保罗非常重视品格培养。 例如,他劝诫加拉太人不要纵情肉体的情欲,而要让圣灵结果子,例如仁爱、喜乐、和平、忍耐、恩慈、温柔和节制(加拉太书5:16 -25)。 保罗对腓立比人说:「不可贪图虚浮的荣耀。 只要存心谦卑,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 ... 你们当以基督耶稣的心为心」(腓立比书2:3-5)。

那么基督就是我们的榜样和楷模。 衪的品格就是神要我们培养的品格。 这些参考数据反映了培养出耶稣的品格是新约的重中之重。

The history of the word "virtue" demonstrates this cultural leaning. Our English word comes from the Latin virtus, which itself comes from the word vir meaning "man, male". The Romans during the early, formative years of their nation needed to survive in a world of invading conquerors. The result is that their word virtus can be translated either "virtue" or "courage". So virtue to those early Romans was manliness and the willingness to defend their families and homes.

Lust, gluttony, greed, sloth, wrath, envy and pride.

品格如何改造韦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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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关于美德的话题让韦恩有些困惑。 评估自己品格的发展很难。 实际上,透过观察别人来衡量自己的真实个性,可能比起自我分析更为准确。

但是,韦恩在整个决策过程中察觉到一个重要反应,他没有希望随便拒绝客人对汽车的投诉以及修理汽车的要求,反而心系客人,真心希望以眷顾和关怀作回应。 实际上,当韦恩回顾一生发展缓慢但真实的基督徒品格,他特别察觉到(也珍惜)同情心、善良和慷慨品格的成长。

结果韦恩发现自己想以许多其他人不可能做到的方式来积极回应客户的要求。 因此,当韦恩开始计算后果时,计算的是自己可以提供多少帮助,多于如何拒绝客户的要求。 韦恩的固有品格似乎已受其价值观潜移默化。

品格如何在我们的生命中发展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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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认识一些生命中散发着鲜明个性的人。 他们一生的营商方式似乎都能贯彻始终。 但是,他们究竟如何成为这种个性的人呢?

在崇尚个人主义的文化中,我们很容易假定这主要是由于此人坚定地奉献基督,虔诚严守纪律,并以养成耶稣的品格为己任。

这些要素固然重要,而且圣灵的改造确实深入我们每一个人,但是这种改造却很少超出更广阔的范围。 MacIntyre和Hauerwas(近代两位倡导美德伦理学者)都强调社群在塑造和体现品德高尚生活方面所发挥的巨大作用。 实际上,他们认为传颂社群的故事(叙事)是塑造群体品格的一股主要力量。 故事诱发大家的想象力,让大家真情流露参与其中。 故事亦有助品格和社群发展。

例如,主导着美国文化的故事,多年以来一直都是个人凭着个人力量,拒绝屈从,摆脱社会的压迫。 从法兰· 仙纳杜拉(Frank Sinatra)演唱《我行我素》(My Way)到电影《加勒比海盗》(仅举一例,因为大部份荷李活电影都是这故事的变体),再到贝贝· 露丝(Babe Ruth)的流行,主体故事就是个人内心的真我,战胜不胜负荷的社会期望。 不管怎样,追读报纸对这类故事的报道及事件发展可以十分有趣。

显然,圣经为基督徒提供了主要叙述。 这也是耶稣个人战胜社会压迫的故事,但是耶稣一再否认自编自导自演,反而说指示来自外在,即是来自神(例如,约翰福音12:49-50)。 我们要变得像耶稣(约翰一书3:2)。 圣经故事提醒我们,要成为神创造的子民,而且要以神的观点和价值活在世上。 这故事可以让我们发现自己,并以意味深长的寓意诱使我们回应。

对于Hauerwas,Stassen和Gushee而言,耶稣的故事对基督徒至关紧要,我们要模仿的正是耶稣的品格和美德。

但是福音的叙述并没有向我们突出重点。 不知不觉间,我们接收的福音会受到文化和信仰社群过滤。 重述这故事的方式 - 强调什么美德,突出什么挫败,如何互相勉励对方养成故事诉说的习惯和做法 - 这一切对我们如何养成美德都有重大影响。

实际上,我们必须提高警觉,留意一个趋势,就是所有信仰团体都就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来重塑耶稣。 所有人都面对同一诱惑,就是把耶稣塑造成自己的形象。 西方教会今天正处于一个富裕丰足的社会,人们对一切成就的自我陶醉是史无前例的。 我们面临的危险是不知不觉间忽略了耶稣的生命和教义对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的重大启示。 很不幸,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信仰社群的叙述中,我们剩下的就是一个只限于解决少量个人道德问题的耶稣。

这不是福音的耶稣,因为耶稣要以身作则,教导一套贯彻始终的生活道德,而非只能应付性行为及个人诚信问题,削足适履的道德 - 无论这些问题多么重要。 耶稣的道德观念所包含的更广更多。

因此,虔诚的品格并不只是个人转变的结果,而是社群背景下培育发展而成。 而社群必须找到方法来揭露信奉耶稣无可避免的盲点。 正如本杰明· 法利(Benjamin Farley)写道:

新约圣经与希伯来圣经,一致强调了信众社群是不可或缺的背景,这里指教会,会众(ekklesia)。 正是在这种充满信、望、爱熏陶的环境中,基督徒生活作为一个过程得以展开。 基督教道德行动的核心,靠的从来不是个人与外来和敌对文化的角力。[1]   

Benjamin Farley, In Praise of Virtue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100.

在工作世界中培养耶稣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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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德伦理学有重要的教训给我们:

  • 在市场上要做出符合道德的决定不单只是制定良好的决策流程,更不止于同意遵守「道德守则」。 我们要变成什么样的人实质上影响着我们的道德抉择。
  • 我们不能单凭个人力量培养神的品格,我们需要别人。 当我们委身投入一个努力重述、理解、欣然接受,并实践福音故事的社群时,我们就有可能成为品格高尚的人。 商业世界当然需要品格高尚的人。

这些社群必须有方法去认清耶稣的品格,提出难于启齿又令人不安的问题,以帮助大家面对一知半解的道德生活。 果真如此,我们就不太可能重复许多基督徒用似是而非的基督教手法去做生意的不幸例子。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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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的是:命令,结果和品格,三套不同的道德理论。 而且,正如我们所见,这些流派的理论之中有着很多变化。 事实上,大多数人在日常生活中会混合使用三套不同的理论。 例如,很难在应用一些命令或规则时可以不考虑其后果。 同时,当我们将不同后果权衡轻重时,我们会想知道什么规则导致这些结果。 最后,理论上不管我们做了什么决定,实际上支配着我们行动的是品格和神圣灵的提醒。

因此,谈到道德抉择时,我们会发现自己与道德共舞,正是这些不同理论之间的互动。

三套理论的总结

 

道义论

目的论

美德

关键概念

命令/规则

后果/结果

品格

主要问题

适用规则是什么?

什么会产生最好的结果?

我会成为一个好人吗?

 

您在自己的决策中偏爱哪套理论? 这通常取决于您身处不同情况的性质。 例如,您是否试图解决重大的道德困境... 还是这是日常的道德抉择? 让我们解释一下我们的意思。

主要道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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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重大的道德困境有必要,也须要给人一段很长时间进行仔细考虑。 在这种情况下,着手进行决策过程的其中一种方法是:[1]

1     收集所有相关事实。     

2     澄清关键的道德问题。 

3     确认与事件有关的规则和命令。      

4     查阅重要的指导资料 - 尤其是圣经,要小心解读来处理现况。 但也请查阅其他相关资源。5     列出所有替代方案。     

6     比较原则与替代方案。 

7     计算每个方案的可能结果,并斟酌后果。    

8     考虑你的决定时要在神面前虔诚祷告。

9     立定决心,采取行动。 

如您所见,面对重大道德抉择时,制定方针是呕心沥血的苦差,对于组织尤其艰巨! 但是,当涉及到个人日常面对问题时,生活的节奏可能会迫使我们一切从简。

This approach borrows from Richard Higginson, Called to Account (Guildford: Eagle, 1993) 224-240; David Cook, Moral Choices: A Way of Exploring Christian Ethics (London: SPCK,2000); and Scott B. Rae, Moral Choices: An Introduction To Ethics (Grand Rapids: Zondervan, 1995); but is also typical of many others.

日常道德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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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经提过,大多数日常生活及工作的道德决定,通常都是情急之下未及细想的即时反应,是我们的本能反应,一生积习,受职场文化、所属同侪及信仰社群所影响。

这些决定视乎基督教美德和特征对我们做人的核心价值有多少影响,是基督徒的日常门徒训练。

虽然我们所作源于我们重视做人的核心价值,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需要道德推理。 在品德高尚的生活中,仍然有必要理解规则及计算后果--但规则和后果只附属于美德,是仆人不是主人。 例如,即使一个诚实的人,也必须理解并遵守公认会计准则(美国以外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则去制作准确的财务报表。 「我们认为」和「不可预见」等术语具有必须遵循的特定定义。 但是诚实的人一直要用规则来提高财务报表的整体准确性,从来没有方法既能掩饰真相又不违法。

重视美德并不能排除道德困境。 实际上,美德也可以南辕北辙,使我们陷于矛盾的困境。 例如,正义与和平背道而驰,又如忠诚与真理,勇气与审慎。

矛盾中可能有超过一个正确答案,要作出善良的道德抉择,不应寻求唯一正确答案,而应审视不同选项,作出一个周全的基督徒回应。

我们并非只能够一直努力不懈去分辨并制定完美的基督徒对策。 事实上,要知道我们活在一个堕落的世界中,就意味着不会有完美的基督徒回应 - 有时一切行动都有恶果。 只有靠神的恩典,我们才能获得作为基督徒所拥有的宽恕和自由的生活。 不用再依靠不顾一切做正确的事以争取神的嘉许,但仍可致力去做正确的事,以我们的主和救主的品格为依归,紧随着拿撒勒的木匠的脚步,展开日常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