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神献上初熟果子(民15:20-21; 18:12-18)
接续民数记4与7章提到的献祭体系,民数记在15和18两章的两段经文中,讨论了到献上劳动之后最初的收获,以及关于神的土地的议题。除了献上之前所提过的祭物,以色列人也会向神献上“凡从他们地上所带来...初熟之物”(民18:13)。因为神是那统管万有的主宰,这地上一切所有、包括所有人类,通通早已归神所有。百姓将初熟物产带到祭坛前,乃是表明神拥有万物,而不是单单表示在满足自己所需之后,剩下的东西可以献给神。百姓在将收成放入自己仓库之前,将初熟物产献上,表示他们尊荣神崇高权柄,也是切望上帝将会继续祝福他们劳力、资财所得。[1]
以色列人的献祭体系,与今日我们献上赠礼、奉献回应神的作为不太一样,但是,和向神献上初熟果子的意义仍较为相通。献上初熟的给神,是表明神才是我们所有一切的拥有者。所以,我们才会献给祂首生的、最好的。以此类推,献上我们初熟果子,也是对我们的祝福,就像古时候的以色列人所经历的一样。
Richard O. Rigsby, “First Fruits,” in The Anchor Yale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