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食物的选择(利未记11章)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对于利未记11章中关于肉类的选择问题,存在着几种貌似有道理的理论。每一种理论都有根据,但是并没有任何一种得到了广泛的认同。虽然我们在此不会讨论这些理论的优劣,但是雅各·米尔格罗提出了一个与工作场所紧密相关的看法。[1] 他注意到三个主导因素:神严格限制了以色列人对肉类食物的选择,教导他们特殊的屠宰方法,并且禁止他们吃血,因为血代表了生命,所以是单属于神的。据此,米尔格罗得出结论:以色列的饮食系统是为了抑制人类杀戮的本性。简而言之,“他们可以满足自己的食欲,但是要抑制对权力的欲望。因为生命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不容随意的践踏。”[2]如果神决定关注牲畜的选择和宰杀方法,那么我们岂能忽视神对杀死人类有更严格的限制和审查?此看法对当今社会更加实用。举例来说,如果农业、畜牧业和食品供应机构在动物的待遇和所处环境上对神尽每日的责任,那它们岂不是更应该留心工作人员的的安全和工作环境么?

虽然利未记中记载了大量关于饮食的细节,并且因此而起的讨论仍在继续,但是对于任何基督徒来说,想据此规定所有信徒在食物的选择,预备和食用上当做什么不当做什么,都是不合宜的。尽管如此,不论我们如何选择食物,德里克·蒂德博尔都提醒基督徒要将圣洁置于首要的位置。无论一个人在这些复杂议题上的立场如何,都不能背离基督徒对圣洁的委身。圣洁呼吁我们无论吃喝都要“为荣耀神”而行。[3] 这同样适用于饮食的生产、预备和消费。

Jacob Milgrom, Leviticus 1-16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8), 704-42.

Jacob Milgrom, Leviticus 1-16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05.

Derek Tidball, The Message of Leviticus (Downers Grove, IL: InterVarsity Press, 1996),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