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在百姓中居住(利未记1-10)
献祭的目的不仅是偶尔地医治一下轻微的不洁。表示“献祭”的希伯来动词字面意思是“带到跟前”。将祭物带到祭坛前面,让献祭者也靠近了神。献祭者个人过失的程度不是这里的主要问题。因为不洁而受到污染,是整个群体共同造成的后果,是由于相对少数几个人的无耻或漫不经心的犯罪,以及允许这样的罪恶在他们中间泛滥的、沉默的大多数所造成的。全体百姓都集体为败坏的社会承担责任;也正因为如此,神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他的圣所——这是一件与毁灭整个民族相当的事件。[1] 靠近神至今仍是那些将耶稣称为“以马内利”(神与我们同在)的人的目标。神住在他的百姓中间,实在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
基督徒在各自的工作场所应当看得更远,寻求圣洁的指引而不是寻求所谓世界的“成功”。意识到神是圣洁的、他愿意住在我们的生命中,让神呼召我们无论从事怎样的工作,我们目标都会从成功变为圣洁。这并不是说我们要在工作的时候做宗教活动,而是说按照神希望我们做的那样去完成所有的工作。工作的主要目的不是享受我们劳动的所得,而是为了经验神的同在。正如以色列的献祭是献给耶和华的“馨香之气”(利1:9以及另外16处经文),保罗也要求基督徒“行事为人对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悦”(西1:10),“因为我们在神面前,……都有基督馨香之气”(林后2:15)。
如果我们走进工作的地方,提出一个基本的问题,“这个地方如何可以成为神圣洁同在之处”,我们会得到怎样的结果呢?我们工作的场所鼓励人们表现出神赐给他们的最好的一切吗?这个地方以公平对待所有的人著称吗?这里可以保护工人不受伤害吗?这里产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帮助整个社区更加繁荣吗?
Jacob Milgrom, Leviticus: A Book of Ritual and Ethics, A Continental Commentary (Minneapolis: Fortress Press, 2004),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