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利19:11-12)
利未记中记载了禁止偷盗、行事虚假、谎言和起假誓亵渎神之名的命令,这些命令都可以在出埃及记20章的十诫中找到对应的我们更加熟悉的表达方式。(更多关于诚信的经文,参见www.theologyofwork.org网站中 Truth and Deception 一文中的“Truth-telling in the Bible” 和 “There May Be Exceptions to Truth-telling in the Workplace”部分,译者注:只有英文)利未记的特别之处,在于它表达“你们不可彼此说谎”时使用的希伯来语(利19:11;重点为作者所加)。照字面意思讲,是说“人不应当向他的近人说谎”,近人就是指“同伴”、“朋友”或者“邻居”。这当然包括社群中的以色列同胞;但是,基于利24:19,以利24:17-22为背景,看来近人也包含了寄居者。以色列民族的伦理道德水平要明显地高于他们周围的列国,甚至他们会以对待本地出生的国民的方式来对待外来移民。
无论如何,这里的要点是,讲真话与撒谎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影响。谎言并不仅仅是虚报了一个冰冷的事实,而是对同伴,朋友或者邻舍的背叛。我们对他人所讲的应该是神的圣洁从我们中间真诚地流露出来的,而不仅仅是为了避免明目张胆的撒谎而使用的技术性的语言。当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说:“我和那个女士之间没有性关系”,他头脑中也许有些曲折的逻辑,这种逻辑让他这句话在技术上并不是谎言。但是他的同胞们感受到的是他破坏了总统与民众之间的信任,不久他就承认并接受了这一看法。他已经违反了不可向他人说谎的义务。
在很多工作场合,需要指出事物的积极面和消极面,包括产品、服务、个人、组织或者形式。基督徒表达自己的观点的时候,并不需要回避激进的沟通方式。但是他们的沟通方式不可以向他人传递虚假的内容。如果技术上无误的言辞给他人留下了虚假的印象,这仍是违背了讲实话的义务。实际情况是,每当对事物真实性的讨论沦落成对言辞的技术性选择,我们就该问问自己是否正在打算在此情景下向他人说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