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表现(林后10-13)
正如我们在导言中所指出的,哥林多后书第10章到第13章是信的第三部分。和工作最相关的部分出现在第10章和第11章,它们拓展了第5章开始的有关在职表现的讨论。在这里,保罗正面对抗几个被他滑稽地称为“超级使徒”的攻击,为自己辩护(林后11:5)。在这样做时,他提供了直接适用于表现评估的具体见解。
虚假的超级使徒们一直批评保罗在口才、个人魅力以及异象和神迹的证据方面比不上他们。当然,他们选择的“标准”只不过是对自己及其事工的自我描述。保罗指出他们在玩荒谬的把戏。他人与自己相比当作判断依据的人,永远是一个自满的人。保罗拒绝和他们玩这种自私自利的把戏。就他而言,正如在哥林多前书4:1-5中已经解释过的一样,唯一有价值的判断——也是唯一的举荐——就是主耶稣的审判。
保罗的观点与我们的工作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在工作上的表现通常会有阶段性或年度的考核,这并没有什么问题。但当我们衡量自己或其他人的标准充满偏见和自私时,问题就会出现。在一些组织中——通常在那些对太对业主和客户负责的组织里—— 一小群人可能会根据别人的表现是否符合圈子的利益,作为判断业绩好坏的根据。圈外之人,按照“赞同我们”或“反对我们”,被分为两类。在这样的组织里工作是非常难受的,但是由于基督徒是通过神的评价来衡量成功,而不是透过升职、薪水或者续签合同来评价一个人,所以我们可能正是能够救赎这样堕落组织的人。如果我们发现自己是腐败、假公济私制度的受益者,除了为那些受到伤害或被边缘化的人争取利益,甚至不惜牺牲我们自己的舒适和安全之外,还有什么能更好地为基督做见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