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林后2:17)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正如在哥林多后书1:12中一样 ,保罗再次谈到他迟迟不来哥林多教会的问题。哥林多人似乎觉得被冒犯,因为他最初没有接受哥林多教会的财政支持。他的回应是,资助自己是一个有关诚意的问题。人们相信保罗对自己所传讲的话语深信不疑,还是认为他做这个只是为了赚钱,就像那些在罗马的任何城市都能找到的“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后2:17)的人?看起来他并不想被人认为是一位为自己的演讲收取高额费用的哲学家和修辞学家。[4] 相反,他和他的同工都是“诚实的人。”他们显然没有到处布道只为了获得富足,而是将自己看为由神差派的并对神负责的人。

这提醒我们,动机不仅仅是一件私事,特别是在金钱方面更是如此。我们处理钱的方式就像激光指示器一样,照耀着我们作为基督徒的诚实。人们想看看我们会按照我们的崇高的原则来处理钱财,还是在有钱可赚时扔掉我们的原则。我们是否会在报销账单上把关不严?我们是否会秘密地隐藏我们的收入?我们是否会采取避税手段?我们是否以牺牲别人为代价来推动加薪,提高佣金和奖金?我们是否会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利用别人来获利?我们是否会歪曲合约来获得不成比例的财务利益?问题不仅在于我们是否能证明自己的行为正当,而且在于我们周围的人是否能够认识到我们的行为与基督教信仰是一致的。如果不是,我们就羞辱了自己和基督的名。

See Murray J. Harris, The Second Epistle to the Corinthians: A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Text (Grand Rapids: Eerdmans, 2005), 2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