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与凯撒(马可福音12:13-17)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关于税收的问题,在呼召利未的故事中(可2:13-17,见上文) ,已经隐约出现了。这一节会更加直接地处理此事,虽然这段经文的含义在逻辑上仍然有争议之处。有趣的是,这里描述的整个事件本质上是一个陷阱。如果耶稣承认罗马有权收税,他就会冒犯自己的追随者。如果他拒绝,又将面临叛国的指控。因为此事情势特殊,所以在把它应用到当代不同的场合时,我们需要小心行事。

耶稣对陷阱的回应,围绕着钱币上的像和所有权的概念展开。拿着一个常见的第纳尔钱币(大体上等于一天的工资),耶稣询问上面是谁的“像”(或者说“偶像”)。这个问题的要点在于,耶稣可能故意地提到创世纪1:26-27(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人),以创造某种对比。硬币印着皇帝的形象,但人类却带着神的形象。我们可以交给皇帝属于他的东西(钱),但是也要把属于上帝的东西(我们的生命)归给上帝。耶稣没有明确提及人类承载 imago Dei这一核心元素,但耶稣平行的论证逻辑肯定暗示了它的存在。

通过这样的论证,耶稣把税收问题归属在神对我们生命的更大要求之下,但即使面对可能被滥用的罗马税制,他也没有否认税收的有效性。同时,他也没有否认金钱属于上帝。如果金钱属于凯撒,那么它更属于神,因为凯撒本人也在神的权柄之下(罗13:1-7; 彼前2:13-14)。这段经文并不保证“在商言商,与宗教无关”这种常见的说法毫无错误。相反,正如我们所见,上帝并不承认圣俗之分。你不能假装是基督的跟随者,但是行为却仿佛祂完全不管你的工作一样。耶稣不是我们在工作中可以任意而为的通行证,而是在我们不能控制的事上成为我们的平安。你可以控制自己是否在工作中行骗(可10:18),因此不要去骗人。但是否缴税不在你控制之中(可12:17),所以安心地缴税吧。在这段经文中,耶稣并没有讨论如果你可以控制(或影响)税收时需要承担的义务——例如,你是罗马的参议员或者二十一世纪民主制度下的选民应当如何行事的问题。

这个故事在www.theologyofwork.org路加福音与工作中,“路加福音 20:20-26”一节里有更深入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