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凶杀案(创4:1-25)
创世记第四章详细记载第一件凶杀案,就是该隐在盛怒和嫉妒之下,杀死他弟弟埃布尔的事件。这两个兄弟都献上自己工作的收获给神。该隐是农夫,所以就拿出一些田产。经文并没有说明这些是初熟或最上乘的作物(创4:3)。埃布尔是牧羊人,把羊群中“头生的”和最好的”脂油”献上(创4:4)。虽然这两人都生产食物,但他们并没有一同工作或敬拜。工作不再是培养关系的地方。
神看中埃布尔的祭物,却看不中该隐的祭物。圣经第一次提到怒气,是神警告该隐不要”沉下脸来”(按:这是和合本修订版的翻译,传统和合本作“变了脸色”),而要克制自己的怨恨并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以在未来得到更好的结果。耶和华问他:“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创4:7)但该隐却放任自己的怒气,杀了自己的弟弟(创4:8:参照约壹3:12;犹11)。神用这些话回应他的行为:
“听!你弟弟的血从地里向我呼喊!这地已经吞噬了你弟弟的血,现在你要受诅咒,被逐出这地。无论你工作多么辛苦,地也不再为你出产好庄稼!从今以后,你要成为地上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创4:10-12;新普及译本)
亚当的罪并没有把神的咒诅带给人们,而是土地(创3:17)。该隐的罪则是把土地的咒诅带给他自己(创4:11)。他无法再耕种田地,以至于农夫该隐变成了流浪者,最终定居在伊甸东边的挪得,盖了圣经记载的第一座城市(创4:16-17)。(更多关于城市的主题,见创10-11)
创世记四章剩下的篇幅叙述该隐的后代,直到第七代拉麦。他的暴虐行为让他祖先该隐相形之下显得微不足道。拉麦告诉我们什么是在罪中的渐进式刚硬。首先是多妻(创4:19),违反了在创世记二章24节提到的神设立婚姻的目的(参照太19:5-6)。接着是对仅仅伤了他的人进行报复式杀害(创4:23-24)。然而,从拉麦身上我们也看到文明的开始。造成该隐与埃布尔之间有嫌隙的分工模式,在这里带出专业化,使某些进步成为可能。拉麦的一些儿子制做一些乐器,也拿青铜和铁铸成一些器具使用(创4:21-22)。作乐、制做乐器弹奏、发展冶金科技都是在我们这些创造者的能力范围之内,因为我们是按着神的形像被造。发展艺术及科学是活出创造使命的良好表现,但拉麦夸耀自己邪恶的行为,显示出在一个喜好暴力的堕落文化中,拥有科技所伴随而来的危险。堕落之后的第一个诗人颂扬的是人类的骄傲和权力的滥用。但琴与笛可以被赎回,用来赞美神(撒上16:23),而冶金术同样也可以用来建造希伯来人的会幕(出35:4-19、30-35)。
当人口增长,群众就分家。透过塞特,亚当盼望保留一个圣洁的种子,包含以诺和挪亚。但过了一段时间,有一群偏离神道路的人兴起来。
当人在世上多起来,又生女儿的时候,神的儿子们看见人的女子美貌,就随意挑选,娶来为妻。……那时候有伟人(巨人、英雄、勇猛的战士──意义不明)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耶和华见人在地上罪恶很大,终日所思想的尽都是恶……(创6:1-5)
圣洁的族裔(最后稀少到只剩下挪亚一家人)要如何面对这如此堕落的文化,以至于神最后决定要将之完全毁灭呢?
对今天很多基督徒来说,一个很大的工作难题是,对于我们相信能反映出神旨意及目的的原则,盛载神形像或代表神的我们要如何遵行呢?假设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压力,要我们接受不诚实、不忠诚、低质量的工作技术、无法维生的工资及工作环境、对弱势工人、顾客、厂商或广大的社群剥削,我们要怎么办呢?我们从塞特(以及圣经其他人物)的榜样知道,这世界上仍然有空间让人可以按照神的理念和命令工作。
因为我们信赖神可以带领我们度过没有神的恩典就无法胜过的难关,因此当其他人陷入恐惧、没把握、怀疑,或屈服于不受控的渴望要得到权力、金钱或名声时,身为神子民的我们就可以保持沉稳,做出合乎伦理、有正确目的及慈善的工作。因为我们有支取基督救赎的能力,因此当人们因着贪婪、不公义、仇恨或忽视而遭受虐待或伤害,我们就可以为他们挺身出来、行出公义、 医治伤痛和分裂。在众人当中,基督徒有条件可以抵挡我们在工作场所遇到的罪恶,不管这罪恶是源自其他人的行为或我们自己的心思。神在巴别粉碎了人们的计划,理由是:“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创11:6)。人们不愿意按照自己真实的能力看自己,而是用傲慢。然而,因着神的恩典,我们真的有能力可以成就神在基督里为我们保存的旨意。基督说过:“你们没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17:20),又说:“对上帝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路1:37;新普及译本)。
我们实际在工作的时候,是否真的相信神的权能?还是我们只想要得过且过,不想惹麻烦,因而弃掉神的应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