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亚的后代及巴别塔(创10:1-11:32)
创世记第十章被称为“列国表”,首先追踪雅弗的后代(创10:2-5),接下来是含的后代(创10:6-20),最后是闪的后代(创10:21-31)。在这些人当中,含的孙子宁录特别突出,对工作神学有其贡献。宁录在巴比伦打造了一个全然暴力的帝国。他是一个暴君、受人畏惧的猎户,最重要的是,他是一个建造城市的人(创10:8-12)。
当我们对宁录这个独裁的城市建造者记忆犹新的时候,我们读到巴别塔的建造(创11:1-9)。如同其他古代近东的城市,巴别是一个四围有墙的大型神庙,或称为ziggurat,有一个用泥砖梯堆栈起来的塔,为的是要让塔顶通天,到诸神的领域。用这座塔,人们可以上到诸神那里去,诸神也可以降到地上。虽然神并没有谴责人们想要到达天庭的渴望,但我们看到的是人自我膨胀的野心,以及日渐严重的骄傲之罪,是这些人开始建造这座雄伟之塔的动机:“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创11:4)他们想要什么?出名。他们怕什么?分散在全地,没有数量带来的安全感。他们期望要盖的塔,对他们来说非常巨大,但创世记的叙事者一边笑一边告诉我们,它小到神需要“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创11:5)。这跟神想为这世界打造的和平、秩序、德性之城,差了十万八千里。[1]
神反对巴别塔的原因是,它会让人们误以为“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情就没有不成就的了”(创11:6)。如同在他们之前的亚当、夏娃,他们想利用自己身为神形象之器皿所拥有的创造力,来行出违背神旨意的事情。这一次,他们计划做出跟神吩咐的文化使命相反的事情。他们不要遍满地面,而要把自己集中在一个地区。他们不要探索神给他们名称的完整意思──“adam”(“人类”;创5:2)──而决定要立下自己的名望。神见他们的狂妄和野心已经越线,所以说:“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创11:7)接着:“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创11:8-9)
这些人原本都有一样的血缘,都是挪亚三个儿子的后代。然而,自从神毁了巴别塔之后,这三个儿子的后代就各自移居到中东的不同区域:雅弗的后代西迁到安那托利亚(土耳其)和希腊;含的后代南迁到阿拉伯和埃及;闪的后代留在东方,住在我们现今所知的伊拉克。从创世记的三份家谱,我们得知古代近东的城邦是如何划分的。
研读完这些经文后,我们可能会想要下一个结论:城市本身是不好的。但事实并不是如此。神把耶路撒冷赐给以色列作为首都,而神的子民最终的住所是从天而降的神的圣城(启21:2)。“城市”的概念本身不是邪恶的,我们因着城市而产生的骄傲才是不讨神喜悦的(创19:12-14)。当我们执着于社会的成功和文化,而不是神,即我们意义和方向的根源,我们就犯罪了。华尔基用以下这段话总结他对创世记十一章的分析:
没有神的社会是全然不稳定的。一方面,人们恳切在他们的群体的合一性中寻求存在的意义和安全感。另外一方面,他们有像黑洞那样的欲望,要吞掉别人所拥有的……人类建造的城市,其核心是自私及恨神。城市显露出人类的渴望不会停止,直到他们篡夺了神在天上的宝座为止。[2]
虽然神打散人类看起来可能像是惩罚,但它事实上也是救赎的方法。从一开始,神的意思是要人分散在世界:“要生养众多,遍满地面”(创1:28)。在巴别塔倒塌、人们被分散后,神把人导回遍满地面的道路上,结果是各地发产出形形色色的民族和文化,直到今日。如果人们同有一个邪恶的心态,并在独裁社会的体制下完成建造那座塔,带出“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创11:6)的结果,我们只能想象他们在骄傲和罪性的力量下,会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人类在二十和二十一世纪行出的邪恶,跟人们若没有倚靠神却可以行出任何可能的事情相比,真是小巫见大巫。杜斯妥也夫斯基说:“如果没有神,也没有来生,这代表所有的行为都是被允许的。” [3] 有时候神没有给我们想要的,是因为祂对我们的恩慈太坚强。
我们可以从巴别塔事件学习到什么功课,跟今天的工作有关呢?建造塔的人所犯的罪,具体是违背神的命令,不分散开来充满地面。他们聚集在一处,不只是从地理来看,也从文化、语言和制度来看。他们同有野心要做一件事情(“传扬我们的名”[创11:4]),他们扼杀了神所赐给他们的各种恩赐、服务、活动和功能所带来的广度(林前12:4-11)。虽然神希望人们可以一同为了大众的利益同工(创2:18;林前12:7),但是祂创造我们不是要我们用人口集中和堆积权力的方式达成。祂警告以色列人要避免把权力都集中在一位王身上(撒上8:10-18)。神已经为我们预备了一位有神身分的君王,我们的主基督。在祂底下,不能有过度集中的权力放在个人、机构或政府之上。
这样,我们可以期待基督徒领袖及机构戒慎恐惧地分派权力,优先使用合作、共同目标与价值观、民主决议的方式,而不是权力集中的方式。只是在很多时候,基督徒追求的是别的模式,跟暴君和独裁者一样,追求权力集中,只不过目标较为良善。在这样的模式之下,基督徒立法者同样追求最大化控制人民,只不过目标是要求敬虔或道德。在这样的模式之下,基督徒商人跟其他人一样追求寡占市场,只不过目的是增进产品质量、客户服务或符合伦理的行为。在这样的模式之下,基督教教育家跟权威式的教育家一样,尽量不鼓励思想上的自由,只不过他们的动机是要求道德的表现、仁慈及正统的教义。
虽然这些目标都很冠冕堂皇,但是巴别塔事件告诉我们,这些目标经常受到严重的误导(神在之后警告以色列设立君王带来的危险,跟这边有异曲同工之妙;见撒上8:10-18)。在连基督徒都跟罪搏斗的世界,神眼中的良好治理(藉由人)似乎是分散人民、权力、权势和能力,而不是把这些都集中在一个人、机构、组织或运动上面。当然,有些机构需要一个人或一小组人用权力做出决策。如果一位机师邀请乘客投票,看他们想要降落在哪条跑道上,那是很愚蠢的行为。只是有没有可能,当我们握有权力,神比起我们以为的更经常呼召我们要分散、指派、授权及训练别人,而不是全部都自己来?这样做会很麻烦、没有效率、难以测量、有风险、也引发焦虑,但这也许正是神呼召许多机构的基督徒负责人要做的事情。
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第十九卷
Bruce K. Waltke, Genesis: A Commentary (Grand Rapids: Zondervan, 2001), 182-83.
Fyodor Dostoevsky, The Brothers Karamazov(《卡拉马佐夫兄弟》), trans. Richard Pevear and Larissa Volokhonsky (San Francisco: North Point Press, 1990), 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