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出20:3; 申5:7)
第一条诫命提醒我们,摩西五经中的一切都源自我们对神的爱:这爱是我们对神的爱之回应。这种爱,由上帝将以色列民“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 (申5:6)而得到证明。我们的生活中不应当存在比爱上帝和被上帝所爱更重要的事情。如果真的关注某事比我们对上帝的爱更多,与其说我们违背了上帝的命令,不如说我们没有真正与上帝建立关系。其他的关注——无论是金钱、权利、安全感、性爱或任何其他的东西——已经变成了我们的神。这虚假的神会有自己的诫命,它们会跟神的诫命相抵触。我们若遵守这假神的诫命,就不可避免要违反摩西五经的教导。显然,只有那些开始敬拜耶和华、除此以外没有别神的人,才能遵守十诫。
在工作领域,这意味着我们不能让工作或它的要求和成果取代神成为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正如大卫吉尔(David Gill)所说的,“不要允许任何人或任何事物威胁上帝在你生命中的中心位置。[1]
许多人工作的主要目的是赚钱,因此与工作相关的、可能违反第一诫命的最常见危险是对金钱过分的渴望。耶稣曾明确警告我们注意这个危险:“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玛门”(太6:24)。但是,几乎与工作有关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在我们的欲望中扭曲,以至于让它干扰了我们对上帝的爱。有多少以爱神的名义成就之事——比如政治权力、财政的持续、对工作的委身、超越同侪的地位或者卓越的绩效,最后从手段变成了目标,让无数的职业生涯陷入悲惨的结果?当一个人认为因工作而得到认可比在工作中的品格更重要时,难道不是让自己的名声取代上帝的爱,变成人的终极目标的先兆吗?
David W. Gill, Doing Right: Practicing Ethical Principles (Downer's Grove, IL: IVP Books, 2004), 83. Gill’s book contains an extended exegesis and application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in the modern 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