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为主做工一样(歌罗西书3:17,23)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那么,“奉主耶稣的名”(西3:17)来做我们的工作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如何可以“无论做甚么,都要从心里做,象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西3:23)?以主耶稣的名义工作,至少包含两层意思:

  • 我们认识到,我们在工作场所代表耶稣。如果我们是基督徒,我们如何对待他人、如何勤勉和忠实地工作,都反映出我们的主是谁。我们的行动符合他的位格吗?
  • 以“耶稣”的名义工作,也意味着我们在生活中意识到,他是我们的主,我们的老板,是我们最终要交账的人。这导致了保罗的提醒:我们是为主、而不是为人类主人在工作。是的,我们在工作上会负有横向的责任,但是我们对工作的努力来自于我们承认——神才是我们的终极审判官。

保罗写道:“无论做甚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他感谢父神”(西3:17)。我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理解这节经文:肤浅的方式或深入的方式。肤浅的方式是在工作场合摆放一些基督教的标识或符号,就像在我们的小屋里张贴的经句或卡车保险杠上贴基督教的贴纸。这样的标识可能有一点意义,但本身并不构成以基督为中心的工作生活。理解保罗挑战的更深层次的方式,是专门为我们正在做的工作祷告:“上帝,请告诉我如何在这个简报中使用既尊重原告也尊重被告的语言。”

如果上帝是工作场所的所有者,那么更深刻的方式是在每天开始的时候想象我们一天目标是什么。凭着对保罗命令的理解,我们一天的工作目标是竭尽全力追求上帝的荣耀。使徒的观点是,在上帝的国度里,我们的工作和祷告是一体的活动。然而,我们常常以为它们是需要平衡的两个不同的活动。但是,他们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即,在与他人团契、与神同工之中完成神希望他们完成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