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日和我们做的工作(申5:13)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第四条诫命的第一部分要求在七日中有一日停止做工。一方面,这是对以色列人民无与伦比的恩赐。古代没有其他民族有特权在七天中休息一天。另一方面,这需要对上帝的供应有超凡的信心。六天的工作必须足以种植庄稼、收割庄稼、抬水捣衣,并从被造物中获得生计。当以色列每周休息一天时,周围的国家继续铸剑,给箭装翎并训练士兵。以色列不得不相信上帝,相信每周一天的休息不会导致经济和军事上的灾难。

现今我们面对同样的、信靠上帝供应的问题。如果我们听从上帝的诫命而遵守神自己的工作和休息的循环,我们能否在现代经济中与人竞争呢?我们一定需要工作七天来完成工作(或两三个工作)、清扫房子、准备饭菜、修剪草坪、洗车、支付帐单、完成家庭作业,并且购买衣服吗? 还是我们相信,即使每周休息一天,上帝也可以供应我们的需要?我们是否可以花时间崇拜上帝,祷告,并与他人聚在一起学习和彼此鼓励?如果我们这样做,我们的总体生产力会增加还是减少?第四条诫命没有说明,上帝将会让我们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它只是告诉我们每七天休息一天。

基督徒已经把安息日转变成主日(星期日,基督复活的日子)。但安息日的本质并不是在一个星期中选择那一天合适的问题(罗14:5-6)。安息日问题背后的矛盾其实是工作休息的问题。工作和休息都包括在第四条诫命中。“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 (申5:13)。六天的工作与一天的休息一样,都是这条诫命的一部分。虽然许多基督徒有面临让工作侵占休息时间的危险,但是另一些基督徒或许有与之相反的危险。他们可能推卸工作并试图过休闲和懒散的生活。这比忽略安息日更糟糕,因为“人若不看顾亲属,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还不好,不看顾自己家里的人,更是如此”(提前5:8)。我们真正需要的是安排好工作以及休息的时间和地点,让我们自己、我们的家人、我们的工人和顾客都得益处。这不一定意味着享有星期日(或星期六)不间断的二十四小时的休息。工作和休息的时间分配可以会由于临时的需要或生活不同阶段的变化而改变。

如果过度劳动是我们的主要危险,那么我们需要找到一种方式来遵守第四条诫命,而不是在属灵的(星期日崇拜)和属世的(星期一到星期六工作)时间之间建立一个新的、虚假的律法主义竞争条件。如果逃避工作是我们的危险,那么我们需要学习如何在服务神和我们的邻舍中寻求喜乐和意义(弗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