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的律法呼召富有的百姓给穷人提供经济机会(路得记2:17-23)
路得记这本书中的行为围绕着拾穗,这是保护穷人和弱势百姓的律法中最重要的元素之一。利未记、申命记和出埃及记中都提到拾麦穗的律法(点击下面的链接查看每个相关章节的更多内容。)
在你们的地收割庄稼,不可割尽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不可摘尽葡萄园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园所掉的果子;要留给穷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利19:9-10,部分重复在利23:22) 参看www.theologyofwork.org.cn网站上利未记与工作 中的 "利未记19:9-10"
你在田间收割庄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你打橄榄树,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摘葡萄园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给寄居的与孤儿寡妇。你也要纪念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所以我吩咐你这样行。(申24:19-22)
六年你要耕种田地,收藏土产,只是第七年要叫地歇息,不耕不种,使你民中的穷人有吃的;他们所剩下的,野兽可以吃。你的葡萄园和橄榄园也要照样办理。(出23:10-11)参看www.theologyofwork.org.cn网站上出埃及记及工作的"出埃及记22:21-27 & 23:10-11" 。
律法的基础,意在让所有百姓都有机会得到必要的生产资料,以养活他们的家庭。总体来说,每个家庭(除了利未一族的祭司受十一奉献和其他奉献支持以外)应该拥有一份永久分派的土地,永远不会被分割出去(民27:5-11, 36:5-1; 申19:14, 27:17;利25)。因此以色列的每个人都应该有土地种植食物。但是寄居者,寡妇,和孤儿无法继承土地,所有他们特别容易变得贫穷和受到虐待。拾穗的律法给了他们机会,可以通过收割田角的庄稼,采集第一遍收割时未成熟或遗落的庄稼以及在休耕的田中生长出的庄稼,来供养自己。每个土地拥有者都应该免费提供拾穗的机会。
这些段落提出了三个拾穗律法适用的情况。对穷人慷慨是(1)神赐福手里所办的一切事的、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申24:19);(2)纪念以色列在埃及地为奴、在施虐待的埃及雇主手下受苦的经历(申24:22a);和(3)对神旨意的顺服(申24:22b)。我们在波阿斯的行动中看到了这三个动机:(1)他祝福了路得,(2)记念了神对以色列的恩典,以及(3)赞美了路得,因为她将自己投靠在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路得记2:12)。人们一直怀疑古代以色列是否曾经真正施行过关于土地和收获的律法,但是波阿斯模范地遵守着这些律法。
若拾穗的律法真正得到实施,将为穷人和边缘化的百姓提供卓越的支持体系。我们已经看到,神的意图是让百姓通过工作来得到他丰盛的果实。拾穗正好发挥了这一功用。它为那些原本只能靠乞讨、做奴隶,、做妓女或堕落而卑微求生的人,提供了一个做多产的工作的机会。拾穗者保持住了技能、自尊、体力和工作的习惯,使得他们在常规务农工作中可以多产,提升他们结婚、被人收养或回到他们本国的机会。土地拥有者提供了这些机会,但是没有得到剥削的机会。这里没有被迫的劳动。以色列全国各地都有获取利润的机会,因此不需要繁冗的和容易腐败的官僚制度。然而,拾穗律法的完成程度确实依靠每个土地拥有者的品格来决定,我们不应该把古代以色列百姓面临的环境浪漫化。
在波阿斯、路得和拿俄米的故事中,拾穗的律法按神的旨意发挥了功效。如果不是有拾穗的可能,波阿斯一旦得知路得和拿俄米的贫穷境况,将会面临另外两个选择。他可以让她们饿死,或者他可以将做好的食物(面包)送到他们家里去。前者是不能接受的,但是后者尽管可能减轻他们的饥饿,却会使得他们更加依赖于波阿斯。然而,正是因为有拾穗的机会,路得不仅仅可以为收获工作,还可以用她劳动得来的谷物做饼。这个过程保持了她的尊严,使用了她的技术和能力,把她和拿俄米从长期依赖他人的窘境中释放出来,使她们不那么轻易受剥削。
在今天关于贫穷以及个人与公众责任的社会、政治和神学争议中,拾穗的律法有许多方面值得我们思考和引入争论。基督徒在个人和社会责任、私人和公共财富、以及收入分配等问题上彼此有不同的意见。仔细的默想路得记,可能也不会解决这些争端,但是它可能会突出我们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见解和利益。农业层面上的拾穗可能无法在字面意义上适用于现代社会,但是其中某些方面是否可以被我们应用在今天对贫穷和弱势群体的社会关怀中?具体的来说,我们如何为百姓提供工作机会,通过多产的工作而获得财富,而不是因为依赖和剥削导致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