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出埃及记20:3)
第一诫提醒我们,妥拉中的所有条目都要是从我们对神的爱出发,变成我们对神的爱的回应。神的爱通过他将以色列人从埃及“为奴之家领出来”,通过神的拯救显明出来(出20:2)。生活中再没有任何其他事,比爱神和渴慕神对我们的爱更值得关注了。如果我们确实觉得有别的事情比爱神更重要,并不是说我们破坏了神的规矩,但是却说明我们跟神没有真正建立关系。我们关心的其他事——无论是钱财、权力、安全、被承认、性或者任何其他事——就成为了我们的神。这个神有它自己与神相悖的诫命,我们在满足这个神的需求时将会不可避免的违反妥拉。只有那些除了耶和华以外没有别神的人才可以想象自己遵守神的律法。
在工作领域,这意味着我们不应让工作或它的需求和成果取代神,成为我们生活中最关心的事情。正如David Gill所说的那样,“永远不要让任何人或任何事情威胁到神在你生活中的中心地位。”[1] 很多人工作主要是为了挣钱,因此对钱无节制的欲望很可能是与工作有关的、对第一诫命的最常见威胁。耶稣恰恰警告了这个危险。“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你们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财利”(太6:24)。但是几乎任何与工作有关的事情都可以被我们的欲望扭曲,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干扰我们对神的爱。很多事业以爱神的名义要成就各种事情——政治权力、财务稳定、专心工作、在同事中的地位或者顶尖的表现,但是因为所用的“手段”变成了目标本身,最后以悲剧收场?举个例子,当被认可的工作比工作的性质更重要的时候,这难道不是一个标志名声已经代替对神的爱成为最关心的问题?
一个实用的试金石是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在工作中对待他人的方式,是否体现出我们对神的爱。“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约壹4:20-21)。如果我们关心自己超过关心我们的工作伙伴,上级和同工,我们就把自身的需求当做我们的神了。特别的,如果我们当别人是可操纵的事物、要攻克的障碍、满足我们需求的工具,或简单地视为我们身边的中性物体,那么表明我们没有尽心尽性尽意的爱神。
在这个背景下,我们可以开始列出一些与工作有关的、很可能影响我们爱神的行为。违反我们良知的工作。在一个需要伤害他人才能取得成功的机构工作。过长的工作时间,让我们几乎没有时间祷告、敬拜、休息或者采用别的方式加深我们与神的关系。与那些让我们软弱、诱惑我们渐渐不再爱神的人一起工作。在酗酒、滥用药物、暴力、性骚扰、腐败、不尊重、种族主义或其他不人道的地方工作,损坏了我们里面神的形象,也损坏我们在工作中遇到的人里面神的形象。如果我们可以规避工作中的这些危险——即使意味着我们需要找一份新的工作——也是很明智的。如果不可能,我们至少可以知道,在面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帮助和支持来维持我们对神的爱。
David W. Gill, Doing Right: Practicing Ethical Principles (Downers Grove, IL: IVP Books, 2004), 83. Gill’s book contains an extended exegesis and application of the Ten Commandments in the modern world, which merits careful att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