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作工、共享成果(以弗所书5:21-6:9)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第二个实际的考量是人际关系。基督徒的呼召,影响我们的基本人际关系,特别是家庭与职场。(在工业时代之前,住家就是家庭生活和工作地点的处所。)以弗所书5:21-6:9对此加以强调,讨论了具体的家庭关系(妻子/丈夫,子女/父母,奴仆/主人)。这一类的清单,在希罗世界的道德劝说中很常见,在新约里面也会看到(例如:歌罗西书3:18-4:1以及彼得前书2:13-3:12)。[1]


我们对以弗所书6:5-9讨论奴隶与主人的关系特别感兴趣。保罗写信给做主人的基督徒、在基督徒主人底下为奴的基督ˊ徒,还有在未信的主人之下为奴的基督徒。这一段经文和歌罗西书(歌罗西书3:22-4:1)里面的一段经文很类似。(敬请参阅 “歌罗西书、腓立门书与工作” 中的“歌罗西书” ,有关第一世纪罗马帝国奴隶制度的历史背景,有助于了解本段关于以弗所书的解释。)简而言之,罗马帝国时代的奴隶制度,和二十一世纪的支薪工作,有类似的地方,也有不同之处。主要类似的地方,是古代的奴隶和现代的员工,都是在有权柄的主人或管理人员之下工作。从工作本身来看,这两种身分都有责任,要满足在上有权柄之人的期望。主要的不同之处,则是古代的奴隶(现代的奴隶也是一样),不但需要为主人工作,他们的生命也是主人的。奴隶不能辞掉工作,遭受恶待时,只有极有限的合法和自力救济权益,所做工作没有薪水和补贴,无法协商工作条件。简而言之,主人对奴隶虐待的权力范围,远远超过管理人员对待工作人员。

我们会先讨论以弗所书这一部分如何应用在实际的奴隶制上。然后,我们再看看怎么运用在现代已开发经济国家的支薪劳力上面。

See David Noel Freedman, “Haustafeln” and “Household Codes” in The Anchor Bible Dictionary (New York: Doubleday, 1992).

基督的奴仆(以弗所书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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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鼓励做奴隶的,要看自己像是「基督的仆人」,「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以弗所书6:6-7)。工作实际上是为了基督而做,这样会激励他们更卖力、做得更好。保罗这些话,在主人命令奴隶去做好工作的时候,带来安慰。这种情况下,就算主人通常不会奖励为奴的人,神也必定会赏赐他(以弗所书6:8)。

但是,为什么为地上的主人做奴隶,会是「遵行上帝的旨意」(以弗所书6:6)?主人很可能会指使奴隶去做完全与神的旨意无关的事,像是虐待其他奴隶、欺骗顾客、或是慢慢侵占别人的田地。保罗特别澄清:「你们作仆人的,要惧怕战兢,用诚实的心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以弗所书6:5)。为奴的只能为主人做那些能为基督做的事。如果主人要为奴的做不对的事,那么保罗的话就成为一个巨大的挑战,因为需要抗拒主人的命令。最起码,这样会带来不太愉快的结果。但是,保罗的指示无法回避。「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以弗所书6:7)。主的旨意超越任何主人的命令。如果不能拒绝与基督的职责相冲突的命令,还有什么才叫「诚实的心」呢?耶稣说:「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马太福音6:24)。不听命地上主人的惩罚可能会很可怕,但是,为了「好像服事主」,可能必须承受这样的痛苦。

基督徒主人(以弗所书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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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主人的强迫为奴的在听命主人或是听从基督之间做出选择,乃是一件非常残酷的事情。所以,保罗告诉这些做主人的,「不要威吓」他们的奴仆(以弗所书6:9)。如果主人要奴仆做有益的工作,那么就没有必要威吓。如果主人要奴仆做不好的事,那么他们的威吓就像是在威吓基督。就像歌罗西书里说的,以弗所书也认为主人应该要记住,他们在天上有一位主人。但是,以弗所书特别强调一件事,奴仆和主人,「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以弗所书6:9)。因为这个原因,以弗所书说做主人的「待仆人也是一理」(以弗所书6:9),也就是说,给奴仆命令时,就好像是要给(或是为了)基督什么要求一样。所以,基督徒主人绝不可命令奴仆做不对的事,或者过量的工作。虽然主人与奴仆在地上的分别没有改变,但是他们之间的关系却变成前所未有的同心合一 。两者都是按着「诚实的心」,以基督为主(以弗所书6:5)。两者彼此都不能主宰对方,因为只有基督是主宰(以弗所书6:7)。两者都不能回避彼此相爱的责任。这节经文接受奴隶制度的经济、文化现实,但是,也为废除奴隶制度撒下种子。在基督的国度里,「并不分...自主的、为奴的」(加拉太书3:8)。

我们现在的世界仍然存在奴隶制,虽然名字变成了人口贩卖、强迫劳力;我们实在应该为此感到羞耻。以弗所书6:5-9的思路,还有里面整个故事,是要我们为终结蓄奴而努力。不过,我们大部分的人,不管是为奴或主人,不太可能自己有蓄奴相关经历。但是,我们在职场的关系中会发现,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有权力。以此类推,以弗所书6:5-9想要告诉雇主和雇员,只能指示、完成和奖励那些能借着基督、为了基督而作的工作。如果我们受命做好事,问题比较简单,虽然任务不见得容易。我们可以尽力而为,不论会从老板、客户、管理的人、或者任何其他要管理、监督我们的人身上,得到什么补偿或感谢。

但当我们受命去做不对的事情时,情况变得比较复杂。从一方面来看,保罗告诉我们要「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好像听从基督一般。」我们不能随便违逆我们地上的权柄,就好像我们不能违逆基督一样。这一点会让人质疑,基督徒员工是否可以告密、罢工、抱怨监督人员抱怨。最起码,不同的意见或判断,并不是足够理由,可以让人抗拒工作命令。重要的是,不要混淆下面这两种情况:「我不想做这件工作,我觉得老板要我做这个对我是不公平的」和「要我做这件事,是违反神的心意的。」保罗说「要惧怕战兢...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是告诉我们,除非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要做的是错误的,不然我们应该奉行在上权柄的命令。

而且保罗还说,我们听我们肉身的主人命令时,要「从心里遵行上帝的旨意。」当然,如果我们受命要做些很明显违反神心意的事(像是违反圣经诫命或价值观),那么,我们遵行最高主人(基督)的原则,就是要我们抗拒人类主人不属神的命令。这两个区别的关键常常在于知道,如果抗拒这些命令,谁得到好处。如果抗命的结果,会保障其他人、或其他群体的利益,那么我们就有强烈的理由抗拒命令。如果抗拒的结果,只有保障了我们个人的利益,那么这个理由就有点薄弱。有些情况,保障他人权益,可能会损害我们的生涯、让我们的生计付出代价。保罗豪不犹豫地说:「倚赖他的大能大力作刚强的人」、「要穿戴上帝所赐的全副军装」(以弗所书6:10,11)。

但是我们也应当同情那些面临抉择,要么顺服一个确实不属神的命令,要么被解雇承受个人损失之人——有时可能是我们自己。这种情况对于处在经济阶层底部的工人来说更为常见,他们没有太多选择,经济上没有什么支助。工作的人常常受命要做很多杂乱琐碎的坏事,像是撒谎(「跟她说我不在办公室」),欺骗(「多放一瓶酒在16号桌,反正他们醉成那样也不会注意到」),夸大其辞(「我期待你把这项工作,当成对你来说全世界最重要的事那样去做」)。我们是不是一定得接受每一件工作?有些时候,上级命令我们做真正的坏事。「如果她不接受我们开出的条件,就威胁她说要破坏她的名声。」「在她发现更多伪造品管纪录之前,找个理由把她开除了。」「今晚附近没人的时候,把它倒在河里。」但是,丢了工作,看着家里越来越穷困,有时似乎比听命去做这些不讨神喜悦的命令还要更惨。我们常常不是很清楚,到底哪些选择比较符合圣经的价值观、哪些不是。我们必须了解,下决定可能是个复杂的过程。我们面对做一些不对的事情的压力时,一定要更加依靠神的大能、在恶势力之前站立得住。但是,如果发现有些信徒无法胜过属世的工作场合的邪恶势力,我们也需要基督的怜悯和赦免的话语。

如果我们是有权柄的,那么我们应该只提出基督会赞成的命令。我们不可命令属下伤害自己、或是其他人,来让我们自己得到好处。我们不可命令别人,做我们自己按照良心来看不会做的事。当员工拒绝我们,不做违背良心、公理的事情时,我们不可威胁他们。虽然我们是老板,但我们也有自己的老板;有权柄的基督徒,要借着我们给别人的命令,来完成我们服事神至高的责任。我们都是基督的奴仆,我们没有权力命令、或听命做一些违逆基督的事情。对我们每个人来说,不管我们在职场上是什么职位,我们所做的工作,既可以服事神、也可能无法服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