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劳力作正经事、给缺少的(以弗所书4:28)
在以弗所书第4到6章实际的劝勉中,有两段经文 特别与工作有关。第一段和工作的目的有关。「从前偷窃的,不要再偷;总要劳力,亲手做正经事,就可有余分给那缺少的人」(以弗所书4:28)。虽然是谈到偷窃的人,但保罗的建议是要给所有的基督徒的。在NRSV中翻成「正经(honestly)」的希腊文(to agathon),原意是说「有益的(to the good)」。神一直带领基督徒做有益的事。工作场合是我们做许多有益之事的重要情境,也是神为我们预备的(以弗所书2:10)。
透过工作,我们得到足够的资源来与需要的人分享——不管是直接透过教会,或者其它管道。虽然,工作神学并不完全等同于慈善神学,但是这段经文很明显表达这两者是相关的。这一段的总体信息是:工作的目的是要做有益的事,不管是透过我们的工作直接完成的,或者透过工作让我们有能力付出,给我们工作以之外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