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信徒天天跟随基督的三个例子(腓立比书 2:19-3:21)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事实上,腓立比书给我们三个榜样(保罗、以巴弗提、提摩太),让我们知道基督徒怎么跟从基督的榜样。保罗说:「你们要一同效法我,也当留意看那些照我们榜样行的人」(腓立比书3:17)。他按照第二章里所说的「基督颂」的架构,来描述每一个例子。

人名
差派到困难处境
愿意顺服/成为奴仆
所冒风险
他人益处
耶稣 
人的样式(2:7) 奴仆形像(2:7) 顺服至死(2:8) 反倒虚己(2:7)
保罗 肉身活着(1:22)
基督仆人(1:1)
捆锁之中(1:7)效法基督的死(3:10)
使你们长进喜乐(1:25)

提摩太

快打发提摩太去见你们(2:19)
像儿子待父亲一样(2:22)
(腓立比书中并未特别指出,但请参阅罗马书6:21)
实在挂念你们的事(2:20) 
以巴弗提
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2:25)
你们所差遣的(2:25)
几乎至死(2:30)
供给我需用的(2:25)

这些讯息意义十分清楚。我们领受呼召就是要做耶稣做过的事。我不能找借口说,耶稣是神的独生子,他做得到、我们做不到。保罗、以巴弗提、提摩太并不是高人一等、能做什么我们无法做到的事。相反的,在我们工作的时候,我们就是把自己放入差遣、顺服、风险、服事他人的架构中了:

人名
差派到困难处境
愿意顺服/成为奴仆
所冒风险
他人益处
职场基督徒
进入非基督徒职场
在他人的权柄下工作
为了像基督一样爱人冒着自己生涯发展受限的风险
受神呼召将他人益处置于我们自己益处之上

我们可以把这个服事他人、而非自己的命令,稍作改变,像一般人所考量的那样吗?举例来说,我们可以先关切我们比较信赖之人的益处吗?我们可以一并考量别人的、还有我们的益处吗?是不是可以在确定一定份额的效益时,才关注公众利益,但是在整个体系情势对我们不利时,明哲保身?保罗并没有这么说。

如果我们真的发现自己没有办法、不能甘心乐意地勇敢行事呢?保罗只有这么说:「应当一无挂虑,只要凡事藉着祷告、祈求,和感谢,将你们所要的告诉上帝」(腓立比书4:6)。唯有不住向神的祷告、恳求、感恩,我们才能面对困难的抉择与必需的行动,放下自己、顾念他人的需要。这并不是抽象的神学,而是每天生活、工作很实际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