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侍型领袖(林前4:1-4)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在这一段经文中,保罗对什么是领袖给出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为神奥秘事的管家”(林前4:1)。“我们”是指那些带领哥林多人信主,并且被教会中各个派别分别效忠的使徒领袖(林前4:6)。保罗在这节经文中了用了两个词来阐明他的意思。第一个词,hypēretēs(“仆人”)意思为一个侍从,一个伺候或协助别人的仆人。从这个意义上说,领袖应亲自满足他们所带领的人的需要。领袖接受领袖的职分,不是被高举,而是需要谦卑。领袖的工作要求有耐心,有个人的投入,并且对跟随者的需要有个别性的关顾。第二个词是oikonomos(“管家”),描述了一个管理家庭或房屋的仆人或奴隶。这个职位最大的区别就是信任。家主信任管家会管理家庭事务,为家主谋求好处。同样的,领袖受托管理所有成员的利益,而不是领袖个人的利益。在提摩太(林后4:17)、推基古(弗6:21;歌4:7)、保罗(提前1:12)、安提帕(启2:13)身上,尤其在基督(提后2:13;希2:17)身上,我们都可以明确地找到这种品质。这些都是上帝信赖的人,召来执行祂国度的计划。

现代的职场常常设立奖励机制,奖励那些带领团队实现组织目标的领袖。如果这种做法没有鼓励领袖为了获得奖励而牺牲团队的利益,那么就不失为一种聪明的做法。领袖确实有责任带领团队完成支派给他们的工作——最好能够超越目标之上。但他不能为了自己个人的奖励而牺牲团队的需要。相反,领袖蒙召,是要透过满足团队的需要来完成团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