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债务免除和贷款修改
金融财经的创造基础包括人类天生喜欢聚居交往,知世事难料,却勇于冒险。这难免引起呆坏帐的情况。因此,无力还款不一定是罪过。当然,贷款违约很可能由于借方轻率鲁莽、贷方敷衍塞责、有人向贷方隐瞒或掩藏借方的收入、或作虚假陈述、又或贷款条件未能帮借款人谋求福祉。然而,突如其来的打击也可以令一笔好帐变坏,例如,借款人失去工作,意想不到的医疗开支,或遭逢天灾蒙受损失。
此情此境,放款人的确有义务宽免债务或修改偿还条款。在《圣经》中,如果借款人需要抵押品来保守健康或维持生计,宽限的方法就是让借款人保留抵押品。
你即或拿邻舍的衣服作当头,必在日落以先归还他,因他只有这一件当盖头,是他盖身的衣服,(若是没有,)他拿甚么睡觉呢,他哀求我,我就应允,因为我是有恩惠的。(出埃及记 22:26-27)
不可拿人的(全)盘磨石或是上磨石作当头,因为这是拿(人的)命作当头。(申命记 24:6)
你借给邻舍,不拘是甚么,不可进他家拿他的当头。要站在外面,等那向你借贷的人把当头拿出来,交给你。他若是穷人,你不可留他的当头过夜。日落的时候,总要把当头还他,使他用那件衣服盖着睡觉,他就为你祝福。这在耶和华你神面前,就是你的义了。(申命记 24:10-13)
邻舍的斗篷在日落前必须归还,因为邻舍夜间需要斗篷来保暖。磨石不能拿走,因为这将剥夺磨坊主的生计。即使是有效的抵押品也不能强行没收,例如进入借款人的房屋。所有这些保障旨在避免令窘苦的借款人雪上加霜,虽然受损的不仅是贷款人的预期利润,实际上还造成资本流失。贷款人也就分担了借款人的窘局。这就是因时制宜的关系,是金融财经的固有本质。
这些保障都体现于现代经济的破产法,就是破产、审查、接管、管理或扣押。这些法律通常禁止贷款人没收违约借款人的生活及工作必需品,代替还款。现代法律虽然允许执法人员进入借款人家中没收家当,却禁止放款人这样做。法律还防止借款人因违约而身陷囹圄,这做法几个世纪前很常见,只是这样做适得其反,也违反人道。也许现代破产法的发展标志着姗姗来迟却早应落实的圣经原则。
然而借款人应该尽其所能偿还债务。切温(Chewning)主张根据神的永恒不变及箴言6:1-5,如果未能偿还债务,应该放下身段,恳求贷款人通融,而非寻求破产法院保护,逃避贷款人。[48]
这要求也许有点过份,因为先前已经说过保护苦恼的借款人是神的律法,而非贷款人的怜悯。但切温(Chewning)的主张绝对正确,借款人第一步应该寻求贷款人的援助及意见。正如先前所见,贷款原意是在借贷双方之间建立长远关系。申请破产而不先与贷款人尝试达成协议,难以维持双方的关系。蒂姆斯特拉(Tiemstra)促请大家认真处理风险,而且借钱并非「毋须工作的简单赚钱方法:而是我们在神面前认真负责的表现」。[49]
金融财经就是要求认真看待公义和爱。借贷双方虽然谨慎,但当事情发展未如理想,彼此的道义和爱不应止息,反应加深。
Richard Chewning, "Hermeneutics and Biblical Ethics: An Illustration – God’s Immutability and Human Integrity", The Journal of Biblical Integration in Business (Fall 2000) 49-68.
Tiemstra, "Financial Crisis and the Culture of Ris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