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得释放(耶利米书34章)
在耶利米书中,上帝最后给出的几个新命令之一,就是摈弃奴隶制。根据摩西律法的要求,希伯来人要在本族人的奴隶服侍满六年以后给他自由(出埃及记21:2-4,申命记15:12)。成人可以卖自己为奴六年,父母也可卖子女为奴六年。满六年后,就必须给他们自由(利未记25:39-46)。理论上来讲,这是比现代人所知道的农奴制和奴役制度更为人道的体系。然而,这个体系也被人滥用:他们全然不顾及六年期满该给奴隶自由的要求,或者六年期满,再让奴隶服侍六年,第二个六年期满,再让他服侍六年,这样下去,就是让奴隶终生服侍他。
耶利米书34:9颇为引人注目,因为它呼吁马上释放所有希伯来人的奴隶,无论他们已经为奴多长时间了。更为特别的是,它居然说“谁也不可使他的一个犹大弟兄作奴仆……谁也不再叫他们做奴仆”(耶34:9-10)。换句话说,这是在废除奴隶制,至少是在犹太人和犹太人的奴隶中间废除奴隶制。这是意在永久废除奴隶制呢,还是对兵临城下即将被掳的极端境遇做出的反应?我们不得而知。无论如何,这个废除令没有推行多长时间,奴隶主不久又开始奴役他们原来的奴隶了。释放奴隶带来了惊人的经济增长——亦或者,它若发生作用,就会是这样。
从一开始,上帝就在犹太人中禁止违逆人的意愿让人终生为奴,因为“你在埃及地作过奴仆;耶和华你上帝……将你从那里领出来”(申命记15:15)。上帝若用他大能的手和伸出来的膀臂将这百姓从为奴之地解救出来,他又如何能容忍他们再次被奴役,哪怕是被同族的人奴役?然而在耶利米书34章,上帝又加上了一个新的元素。“各人向弟兄邻舍宣告自由”(耶34:17)。也就是说,奴隶也是人,因为这里把他们说成是“弟兄邻舍”。这就要求“你们”给他们自由。他们配得自由,因为他们是——或应该是——社区里为人所爱的成员。这是超越宗教或种族分别的,因为信不同宗教、来自不同种族的人彼此间能够成为朋友和邻舍。这与某个特别的国家——上帝从埃及救回的以色列——的后裔无甚关系。奴隶应该得自由,只是因为他们和他们的主子以及他们周围社区里的别人一样也是人。
这个基本原则如今仍适用。如今,成百上千万的人仍在被无情的奴役着,他们需要得自由,仅仅是因为他们也是人。此外, 所有 工人——不只是那些被奴役的工人——都应该被当作“邻舍和朋友”来对待。我们要用这个原则来强烈反对奴隶制本身,也同样强烈反对非人道的工作环境、侵犯工人人权、歧视、性侵以及其它小弊端。任何我们不会让自己邻舍屈服的行为、不会容忍亲密朋友遭受的对待,都是我们不该容忍自己的公司、组织、社区乃至社会对待他人的做法。基督徒在一定程度上塑造工作场所的氛围,在这一点上,我们和耶利米时代的百姓有着同样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