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削和边缘化(以赛亚书第三章以下)

圣经注释 / 工作神学项目出品

以赛亚书中反复出现的指控是,领袖们不忠于神的约,因为他们以牺牲被边缘化的人和穷人的利益为代价,追求财富和地位。上帝在赛 3:3-15中宣告对长老和上帝子民领袖的审判,因为他们通过剥削和虐待穷人扩大自己的财富。Williamson 观察到,“赛 3:14中描述的这种情况通常与阶级结构的形成有关,随着牺牲小股东和类似的群体利益,财富和相应的权利越来越集中在少数特权阶级手中。穷人被迫冒着成为奴隶的风险借贷……,因为抵押和债务最终沦为奴隶。尽管这种逼人为奴的方式可能是合法的,但在先知看来,乃是不公义的。”[1] 同样,以赛亚书第五章的葡萄园之歌中,几个针对犹大人的第一个“祸哉”,就与他们他们剥削穷人聚敛自己的财富直接相关:“祸哉!那些以房接房,以地连地,以致不留余地的,只顾自己独居境内。”(赛 5:8)。[2]

作为上帝的子民,上帝呼召他们从环境和竞争的文化中走出来。剥削穷人以提升社会精英的做法,违反了上帝称以色列民为他的子民之约。这种模式可以在北国以色列历史上看到——当时亚哈王通过他的外邦妻子耶洗别谋杀葡萄园主拿伯,盗取了他的葡萄园。先知以利亚为此震怒,说“狗在耶斯列的外郭必吃耶洗别的肉。”(列王记上 21:23)。因为以赛亚看到这种模式在犹大继续,他为这种以穷人和被边缘化的人的利益为代价,满足自己自私野心的现象开出了一剂良方:真正的王权会进入弥赛亚时代,到时弥赛亚“要以公义审判贫穷人, 以正直判断世上的谦卑人”(赛 11:4)。

当以赛亚集中火力攻击犹大国中神的子民之罪时,他也宣告了上帝对列国的审判:“这是向全地所定的旨意;这是向万国所伸出的手。”(赛 14:26)巴比伦要灭亡(赛13:9-11);在三年内摩押的荣耀将要结束(赛 15);亚兰要被撇弃(赛 17:7-8); 古实(赛 18), 埃及(赛 19:11-13), 和推罗(赛 23:17)也都要如此。上帝要因亚述王自大的心和高傲的眼目而使其被打倒(赛 10:12)。“地被其上的居民污秽;因为他们犯了律法,废了律例,背了永约。所以,地被咒诅吞灭;住在其上的显为有罪。地上的居民被火焚烧,剩下的人稀少。”(赛24:5-6)。

神对公正和公义的关注,使他今天也要审判那些为了个人利益欺诈和蒙蔽他人的国家、公司和个人。在我们的时代,我们看到像缅甸那样整个国家被他们自己的领袖剥削,像印度博帕尔悲剧那样由于外国公司的疏忽而造成的灾难,像伯纳德麦道夫那样的个人对投资者的诈骗。同样重要的是,我们看到并且参与那些看起来很小的不公正行为,例如不公正的报酬、过度的工作负荷、压制性的合同条款和条件、考试作弊等。换个角度看,当有人在家庭里、工作中、教会里或者街道上虐待他人时,上帝最终会审判那些利用穷人和被边缘化的人来聚敛财富、保住他们的工作或特权的恶人。

H. G. M Williamson, A Critical and Exegetical Commentary on Isaiah 1-27: Volume 1 (London: T&T Clark, 2006), 271.

Cf. Is. 1:23, 3:9, 5:23, 10:1-2; 29:21. See also John Barton, “Ethics in the Book of Isaiah,” in Writing and Reading the Scroll of Isaiah: Studies of an Interpretive Tradition, ed. Craig C. Broyles and Craig A. Evans (Leiden: Brill, 1997), 89-70.